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12-14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张店公安分局(“张店公安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张店公安分局领导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

3.法规文件

主要包括: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情况等。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本机关有关会议情况等内容。

5.财政信息

主要包括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等。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http://www.zhangdian.gov.cn/col/col6089/index.html)。

“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等其他新媒体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本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申请条件及流程详见依申请公开栏目(http://www.zhangdian.gov.cn/col/col6089/index.html)。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公安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一)申请接收渠道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1.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号 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5000

2.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3.除信函和网上申请渠道外,本机关受理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 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2.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办法》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办法》第二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公安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 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32120(此电话只接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

     真:0533-2177110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张店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华光路9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32120;电子邮箱:zdgafjdy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一以贯之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高效落实。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3年,分局积极贯彻上级部署,按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开各类信息71条,共主动公开信息109条,重点领域信息11条,重要会议信息9条,会议解读9条,行政权力信息17条,业务动态39条,其他信息24条,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张店公安分局严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完善《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在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复议诉讼等当面进行了明确规定。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比去年(6件)增加6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无收费情况2023年,共收到因依申请公开而引起的行政复议4起,行政复议后不服而提起行政诉讼4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张店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署要求,动态调整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目录明晰完整。全面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指挥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单位,指挥中心主任统筹谋划,分管主任负责,科室大队具体从事的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发布、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在保密审查方面,严格贯彻《张店公安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并在发布前一律由相关领导进行保密审核,层层把牢保密关。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我局以融公开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完善信息公开常态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审核、发布和公开机制,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撰写、修改、报送、审核、发布等流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严谨全面。充分发挥新媒体受众广的优势,通过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张店警方”抖音、快手等发布提醒提示,通知通告,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

由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对网上公开信息进行实时监测,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负责统筹调度,及时召集全局信息公开联络员开展培训,警务保障室在经费方面予以支撑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29

行政强制

4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度分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12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0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0

 0

 0

 0

 0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0

4

0

0

0

0

0

3

1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思想认识还存在差距,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科室大队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不足,存在信息公开迟缓,被动现象,部分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公开较少,解读质量不高。

(二)改进措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做为重要工作来部署推进,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学习,增强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确保政务公开高质量完成。二是畅通沟通联系渠道。激活各科室大队报送的积极性,畅通协作沟通渠道,真正聚焦民之所需,民之所盼,做到信息报送灵活迅速,保质保量。同时,进一步提高信息解读稿件质量,丰富解读内容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3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23年度,分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0件,其中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4件。我局高度重视,完善办理机制,强化沟通协商,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扎实做好该项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已圆满完成,满意率和回复率均为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张店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不断优化机制,建立全面做好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及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牵头抓总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方面,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探索创新公开内容及形式,积极营造透明公开的环境。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张店公安分局积极跟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做到步调一致,质效兼并。由政务公开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方案》,并将《方案》转发至全局各科室大队,细化分工,压茬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完成。

 

 

 

 

张店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0

张店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华光路9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8912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分局积极贯彻上级部署,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共主动公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会议公开、行政权力、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人事信息、业务动态、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各类信息103条,并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实效性、便民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张店公安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仍然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比去年(2件)增加4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制定了《张店公安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本部门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进一步研究应用2020年新改版的“融公开”新平台,熟练应用各更功能模块,及时更新发布动态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抖音、快手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好的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张店公安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及具体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常抓不懈。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分局各相关科室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深入讨论,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与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18

行政强制

52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7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度分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6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工作创新性不强,工作上只是按部就班,创新意识不够。。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报送相关信息内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一是加强督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工作创新。加强工作创新,研究新点子,新方法,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取长补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制定我局政务公开年度任务清单,对区政府办要求完成的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严格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强化依申请公开办件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答复工作,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32022年度,分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6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分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扎实的办好每一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确保办理质量,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分局制定《张店公安分局依申请工作规范》,健全工作机制,建章立制规范依申请从接收、登记、转办、核实、回复、审核、答复等各个环节,强化程序规范和答复规范,答复由相关科室负责起草,由相关科室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再由分局法制室审核,再由负责依申请答复的办公室报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方可答复。增强时限意识、质量意识、服务意识,确保答复准确、严谨、规范。

                                                                                                  

张店公安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张店公安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1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

2021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华光路9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8912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1年,张店公安分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共主动公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会议公开、行政权力、建议提案、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建议提案办理、人事信息、业务动态、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警营开放日等各类信息102条,并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实效性、便民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张店公安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去年(5件)减少3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申请公开办理护照流程及所需材料1件、申请公开报警和出警记录信息1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制定了《张店公安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本部门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进一步研究应用2020年新改版的“融公开”新平台,熟练应用各更功能模块,丰富公开功能形式并将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同时充分利用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抖音、快手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更好的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张店公安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并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分局各相关科室积极参加市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听取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行政复议委员会专家委员,市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伊国庆讲课授课,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断增强工作能力与水平。三是制定《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督促作用。分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以压力促战力,以考核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74

行政强制

128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9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分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2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分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主动;

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公开的数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21年度,分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5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3件。分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扎实的办好每一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确保办理质量,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2111

张店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0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

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891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稳步、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行政权力、建议提案、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警营开放日等各类信息102条;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粉丝数超过4万,发布“反电诈课堂”、“人大评议专报”、“警方提示”等各类资讯 430,更好地服务了张店群众;抖音号“平安张店”粉丝数6.3万,2020年共发布各类宣传视频100条,全方位展现了张店公安工作。

2、主要公开渠道

张店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index.html),淄博各新闻媒体,张店警方微博、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官方抖音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张店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重复申请3件,申请违章信息公开1件、申请执法记录仪公开1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第一时间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是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我局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张店公安分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将数据迁移至“融公开”新平台,并对功能模块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界面,增强了体验感,突出了政务公开功能,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公安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张店公安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并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分局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有效地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制定《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督促作用。分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以压力促战力,以考核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6

44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39

2126

行政强制

0

20

3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2279534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分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5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分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及时主动;

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政策文件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

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加强督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张店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张店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安服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张店区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2019515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此,专门配备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2019年,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获得群众好评。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分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提案议案办理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6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我局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分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分局到201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

2、主动公开信息分类:机构信息2条、建议提案6条、户籍政策信息2条、会议信息3条、其它信息3条。

3、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更新,保证信息时效性。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1

37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0

2458

行政强制

0

0

5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9

15798518.7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分局2019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8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8人次,电话咨询55人次,网上咨询63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5.1%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9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当前,维稳形势严峻,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2020年,分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0年120

 

 

张店公安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4

张店公安分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张店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提案建议办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18年,张店区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此,专门配备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2018年,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获得群众好评。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分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分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分局未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分局2018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7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66人次,电话咨询48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3.4%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8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检查情况。对公文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其他信息的公开由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把关。

(二)监督检查情况。对局机关各室、各基层所队,平时注重对他们进行衔接、沟通和调度,确保各室形成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提案建议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11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7件。我局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当前,维稳形势严峻,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2019年,分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19年314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5.其他形式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40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单位负责人:郑青峰  填表人:孙倩倩   联系方式:2189155   2019年3 月 14日

 

 

张店公安分局201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08

张店公安分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张店公安分局积极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2017年,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分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分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情况

2017年度分局共收到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4份,建议7份、提案7份。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分局未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分局2017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3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6人次,电话咨询53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4.1%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7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检查情况。对公文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其他信息的公开由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把关。

(二)监督检查情况对局机关各室、各基层所队,平时注重对他们进行衔接、沟通和调度,确保各室形成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当前,维稳形势严峻,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2018年,分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18年2月7日

 

张店公安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2-15

张店公安分局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张店公安分局积极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2016年,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分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分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分局未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分局2016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86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6人次,电话咨询53人次,网上咨询47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4.1%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6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检查情况。对公文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其他信息的公开由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把关。

(二)监督检查情况对局机关各室、各基层所队,平时注重对他们进行衔接、沟通和调度,确保各室形成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十、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当前,维稳形势严峻,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2017,分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172月15

 

张店公安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10

张店公安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张店公安分局积极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2015年,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分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分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分局未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分局2015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4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8人次,电话咨询55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5.3%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检查情况。对公文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其他信息的公开由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把关。

(二)监督检查情况对局机关各室、各基层所队,平时注重对他们进行衔接、沟通和调度,确保各室形成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当前,维稳形势严峻,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2016,分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162月10

 

张店公安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09

张店公安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我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1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5人次,电话咨询30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4.6%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5,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公安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6

张店公安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3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我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3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1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3人次,电话咨询35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3.8%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3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公安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6

  张店公安分局201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我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2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2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4人次,电话咨询38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4.6%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公安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27

张店公安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我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19人次,其中现场咨询94人次,电话咨询25人。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5.1%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1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公安分局

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张店公安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22

张店公安分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0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
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我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1,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公安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日

张店公安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7

张店公安分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0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
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我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10,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公安分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张店公安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8-03-13

张店公安分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08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工作机构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
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我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 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09,我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张店公安分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