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店公安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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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24-542543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22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一、政策背景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2、《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3、《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
三、编制目的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时了解张店公安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让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根据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编制本报告。
四、主要内容
本报告主要分为以下六部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同时在报告开头列明政策依据,联系方式,公开网址,便于群众监督指正。
第一部分:总体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工作,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五个方面,主要对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情况。列明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
第三部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主要对2023年度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进行总结分类。
第四部分: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认真查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及时补漏,切实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五部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主要对2023年工作进行反思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第六部分:其他需要报告事项。主要包括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