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07M/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文稿解读】张店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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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报告编制背景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年度报告解读内容的有哪些?

本报告由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三、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分局积极贯彻上级部署,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共主动公开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会议公开、行政权力、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议提案办理、人事信息、业务动态、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各类信息103条,并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实效性、便民性。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张店公安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仍然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比去年(2件)增加4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无收费情况。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2年度,分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6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4件。分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扎实的办好每一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确保办理质量,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度,我局未被提起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工作创新性不强,工作上只是按部就班,创新意识不够。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报送相关信息内容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一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加强工作创新,研究新点子,新方法,积极向先进地区学习,取长补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方法举措创新,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四、重要举措有哪些?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二是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制定了《张店公安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三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分局各相关科室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深入讨论,增强政务公开工作意识,总结经验,查缺补漏,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与水平。                                                                                                                         202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