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张店区财政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张店区财政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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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现公布张店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张店区财政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33-286997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府信息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张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动“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工作模式有效运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声音,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上传、发布、监测和维护,及时监测、引导、处置负面舆情。

    (二)优化平台建设,突出公开重点。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应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公开平台,协助做好已公开内容的迁移和补充,并做好后续公开内容的上传和维护。充分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对应模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的公开,突出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收支、政府债务、预决算等重点业务的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三)加大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社会关切的内容,在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基础上,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答复公众公开申请。2020年以来,收到公众关于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统计表、20201-7月财政支出情况的公开申请,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分析,及时规范予以答复,并在网站中予以公开;收到1次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2次区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时办理、答复,并在网站中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5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是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主动靠前公开,进一步厘清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明确各科室职责,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扣公众所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工作,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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