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张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重新修订编制了《张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公示公告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 公开形式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zhangdian.gov.cn)。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网上申请:申请人通过网上申请平台地址(将地址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申请注意事项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财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二层张店区财政局  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974  传   真:0533-2869974

    电子信箱:zdqczjbgs@zb.shandong.cn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  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附件:1、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张店区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张店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张店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74;电子邮箱:zdq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店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23年,区财政局公开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48条、其他依据和通知11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及实施情况23条。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每年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并监督其他区直各部门同步公开,本年度公开区政府预决算3条、财政收支12条、重点项目绩效1条、政府隐性债务9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23年度,区财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3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申请公开淄博营新工贸有限公司、山东德元电机有限公司、山东六臂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路曹营村地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社保基金、土地出让金返回村集体费用的明细,申请公开2014-2021年张店区农林水财政支出数据,申请公开2016-2022年财政预决算资料。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3件,其中予以公开3件,占100%,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0件,占0%。与往年相比数量增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依申请公开方面,在门户网站上传了《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张店区财政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群众可以通过邮寄申请表,或者网站留言方式进行依申请公开。工作人员每天都会登录网站查看依申请公开情况,收到依申请公开第一时间请示领导,签发给相关科室阅办,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明确各科室职责,确保每个目录都有专人负责,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公开。二是对公开的政府信息常梳理,确保信息规范性,对上传的信息严格把控,严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是、准确、合法、合规,定期上传的信息更要做到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主动做好区财政局门户网站维护情况,根据上级要求和具体业务职责及时调整相关栏目。例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信息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其他栏目则是根据日常工作要求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方面

区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紧密配合,并安排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对接政务公开工作。区财政局还制定了《政务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等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对上传的政府信息严格把关。根据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遇到把握不准的积极讨论交流,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1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化;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提高;三是缺乏政务公开的主动性。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开设专家解读和图文解读栏目,从多个角度进行解读,让大众更直观、生动的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二是对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特别是需要定期公开的一些信息,及时主动公开,让群众能第一时间获取;三是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度,在区财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1.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4件,内容涉及到关于主城区东南部生态修复工程余款尽快拨付、申请拨付绿化带土地租赁费用、加速建立公立幼儿托育机构、拖欠员工工资等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件,内容涉及到关于疫情常态下助力恢复中小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经济、大力发展张店区经济建设、亟待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助力优化建安成本等建议。

2.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区财政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狠抓落实,进一步充分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到“三重一大”事项中,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强化宣传、完美机制,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同时,也在区财政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实行双公开机制,每年的预决算公开也是在门户网站和预决算平台同时进行,确保数据统一,保证能够让群众多渠道获取信息。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1.围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公开。开设国资国企-信息披露栏目,及时公开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实现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全覆盖,打造“阳光国企”,提升社会公信力。

2.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强化公开。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

3.推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政策集中统一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发布,杜绝正文发布不规范等现象出现,政府信息发布严格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规范政府文件发布格式和数据联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文件发布。加强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管理,根据重点任务及群众需求,实时调整更新。

4.新制定的需主动公开的文件,在对应的栏目公开后会进行相应的政策解读,认真落实贯彻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将政策解读作为文件审签的重要一环,确保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做到“不解读不运转、不达标不运转”。

5.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要求,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登记管理、协助调查、会商、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划分,加强部门会商协作,依法依规及时准确予以答复反馈。

6.大力提升信息发布平台建管水平。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重要信息做到多人审看、专人把关,确保表述规范、内容准确。

张店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27

张店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74;邮箱:zdq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府信息服务,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22年,区财政局公开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44条、其他依据和通知23条、政府性基金目录12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9条、区政府预决算公开3条、财政收支12条、重点项目绩效2条、政府隐性债务7条以及国资国企信息披露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区财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自然人1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张店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1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4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5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6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1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100%,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0件,占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对上传政府信息严格把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是、准确、合法、合规。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上传、发布、监测和维护,及时监测、引导、处置负面舆情。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突出财政信息。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公开的基础上,区财政局依托财政职能,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财政信息。与此同时,重点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实行预决算“双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时间节点公开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情况,并继续为没有信息公开平台的人大、政协、团区委、妇联等非政府部门公开预决算,畅通预决算的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平台建设,做好重点公开。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优化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公开平台,根据工作需要添加相关模块和内容,按照对应模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做好后续相关信息的上传和维护。充分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的公开,突出公共资源配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收支、政府债务、预决算等重点业务的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区财政局制定《政务公开申请表》,由各科室填制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同意,由办公室专职人员对各科室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及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探讨和实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723.8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是夯实工作力量,加强对信息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各科室信息公开意识。

三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扣公众所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工作,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在区财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内容涉及到关于支持产业链集团是发展、夯实市场支持政策、关于在淄博新区商务金融中心打造金融聚集区等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内容涉及到关于政府如何扶持中小企业转型发展、关于后疫情时代“零接触”招投标同一平台等建议。

2、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三)《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由庞金光同志牵头,综合科负责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定期更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进行每月公开,动态调整。

二是紧扣任务落实强化保障措施。由庞金光同志牵头,行政政法科负责按照区直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专栏建设、依申请公开等工作正常开展。

三是指导督促各部门单位依法公开预决算信息。由董亮同志牵头,预算科负责指导部门预算单位根据《张店区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张办发〔2017〕34号)文件规定,按照统一规范格式,按时在区政府网站和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将区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双公开”。按时公开政府预算及政府调整预算信息,范围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包括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的报告及报表,以及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和举借债务情况。政府预算支出应当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应当分地区公开。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全部按具体项目公开。举借债务的情况应当包括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本地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和债务发行、使用、偿还等情况。

四是指导督促各有关业务部门公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信息。由董亮同志牵头,预算科负责与业务部门制定印发后,及时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五是监督、检查全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情况,及时公开监管处罚信息。由边纯才同志牵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并对信息发布真实性、合法性和及时性负责,并及时公开监管处罚信息。

(四)相关数据统计说明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到202212月31日止。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8

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现公布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33-286997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府信息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21年本单位公开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61条、政府性基金目录12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9条、区政府预决算公开8条、重点项目绩效3条、政府隐性债务5条以及国资国企信息披露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3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科研机构申请0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处罚缴纳罚款凭证、征收补偿费用专款专用证明材料、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财政政策。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33.33%,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2件,占66.67%。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动“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工作模式有效运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声音,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上传、发布、监测和维护,及时监测、引导、处置负面舆情。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突出财政信息。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公开的基础上,我局依托财政职能,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财政信息。在栏目设置上,我局结合财政各项重点工作,添加预决算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收支、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及时公开我局相关工作信息。与此同时,重点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实行预决算“双公开”,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时间节点公开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情况,并为没有信息公开平台的人大、政协、团区委、妇联等非政府部门公开预决算,畅通预决算的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平台建设,做好重点公开。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优化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公开平台,根据工作需要添加相关模块和内容,按照对应模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做好后续相关信息的上传和维护。充分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的公开,突出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收支、政府债务、预决算等重点业务的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政务公开申请表》,由各科室填制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同意,由办公室专职人员对各科室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及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探讨和实践,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的最新相关要求,2021年共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7次,另一方面定期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推进会1次,主要领导带领全体人员学习政府公开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7

0

7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04.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是夯实工作力量,进一步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提报、审核、公开全链条无缝衔接。

三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扣公众所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工作,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内容涉及到关于整合盘活政府资产加大闲置公房利用、关于增加区公安分局辅警编制、提高辅警待遇等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件,内容涉及到扶持外企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等建议。

2)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

张店区财政局2020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张店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现公布张店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张店区财政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33-286997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府信息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张店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动“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工作模式有效运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声音,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上传、发布、监测和维护,及时监测、引导、处置负面舆情。

    (二)优化平台建设,突出公开重点。根据上级部署,及时应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公开平台,协助做好已公开内容的迁移和补充,并做好后续公开内容的上传和维护。充分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根据对应模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做好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的公开,突出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收支、政府债务、预决算等重点业务的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三)加大公开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对于社会关切的内容,在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基础上,主动公开、依法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答复公众公开申请。2020年以来,收到公众关于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计划统计表、20201-7月财政支出情况的公开申请,严格按照工作程序,认真分析,及时规范予以答复,并在网站中予以公开;收到1次区人大代表建议提案、 2次区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及时办理、答复,并在网站中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5

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效。

二是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主动靠前公开,进一步厘清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明确各科室职责,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扣公众所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工作,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年报解读.doc年报解读.pdf

年报解读.doc

张店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3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19〕4号)要求,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2869974),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我局2019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4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100余人次,电话咨询2800余人次。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三)、《张店区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26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就法制亍政收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 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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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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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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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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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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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统计情况见附表。

 

 

 

 

 

                                                                           2020120

 

 

 

 

张店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张店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以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张店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张政办发〔201862 号)要求,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28699742869863),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我局2018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9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电话咨询2900余人次。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四、《张店区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加强预期引导

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通过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人代会报告的形式,如通过《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8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定期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式。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张店区财政局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将《2018年张店区区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18年张店区区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关于公布2018年淄博市张店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及时予以公开

2、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张店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2018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7号)和《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和《张店区关于设立涉企收费动态监测点及聘请监查员的通知》(张财201873号)及时公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在张店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以及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行为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的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部门。

信息公开的范围: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信息均公开;采用单一来源、自行采购方式(涉密采购除外)的,只公开采购合同;采用询价方式的,采购需求、验收报告可不予公开,其他均公开。

信息公开和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外,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政府采购活动数据和资料。

信息发布的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一、通过在政府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典型案例等信息。

(一)政策文件:

1.《关于进一步规范山东省PPP项目综合信息平台管理规程的通知》鲁财金〔201854号。

2.《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

3.《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

目前我区进入平台信息库的项目为张店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PPP项目,项目处于执行阶段。按照项目推进的工作流程,及时和适时公开了各阶段的项目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统计数据报表等共90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2条人大代表建议和3条政协委员提案,按时办结并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收到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并回复3条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同步推进。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统计情况见附表。

 

 

 

 

 

                                         2019320

张店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6

张店区财政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7年以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 2017 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张政办发〔201715 号)要求,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咨询电话(28699742869863),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我局2017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7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电话咨询2700余人次。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四、《张店区 2017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一)加强预期引导

加强财政政策信息公开。通过在区政府网站公开人代会报告的形式,如通过《关于淄博市张店区2017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张店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等,定期公开全区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引导社会各方面正确认识财政形式。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健全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张店区财政局及时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将《2017年张店区区级现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2017年张店区区级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关于公布2017年淄博市张店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公告》及时予以公开

2、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

张店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2017通过张店区政府网站将《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和《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及时公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按去年同期数据测算为社会和个人减轻负担529.3万元。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在张店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以及依法不进行招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行为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的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部门。

信息公开的范围:采用招标、竞争性谈判(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信息均公开;采用单一来源、自行采购方式(涉密采购除外)的,只公开采购合同;采用询价方式的,采购需求、验收报告可不予公开,其他均公开。

信息公开和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以外,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公告、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政府采购活动数据和资料。

信息发布的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一、通过在政府网站设立PPP专题专栏,全面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典型案例等信息。

(一)政策文件:

1.《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

2.《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指引的通知》财金〔201521号。

3.《关于印发PPP物有所值评价指的通知》财金[2015]167号。

目前我区进入平台信息库的项目为张店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PPP项目,项目处于执行阶段。根据(财金20171号)文的要求,按照项目推进的工作流程,及时和适时公开了各阶段的项目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统计数据报表等共73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并回复5条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同步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统计情况见附表。

 

 

 

 

 

                                         2018320

张店区财政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1

 

张店区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6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抓好对《张店区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张政办发〔201672号)的落实。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于2015年研究拟订了《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讨论稿),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28699742869863),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继续采用张店会计网作为会计从业管理工作的门户网站,定期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办事流程、通知公告等信息。

我局2016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6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000余人次,电话咨询260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四、《张店区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除进一步规范完善本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外,还认真落实《张店区 2016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责任分工,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的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将重要财政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

(一)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招投标程序,通过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张店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二)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发布,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淄博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314次,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等方方面面。

(三)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在政府网站公开2016年度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涉企收费目录,转发财政局、省政府关于取消、清理收费项目的相关文件,公布收费举报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公开了淄博市张店保安服务公司和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基本信息、财务状况等内容。

(五)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区105个预算单位(含6个街道办事处)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预算及时向社会公开,预算公开工作在225日前全部完成。公开内容包括公开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都公开了部门预算;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表全部公开;各预算单位预算全部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分类公开。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统计数据报表等共73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1条,目前诉讼已撤销。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同步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统计情况见附表。

 

 

 

 

 

                                         2017320

 

张店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5

 张店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张店区财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抓好对《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34号)文件的落实。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我局于2015年研究拟订了《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讨论稿),依次更好的指导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28699742869863),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继续采用张店会计网作为会计从业管理工作的门户网站,定期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办事流程、通知公告等信息。
        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电话咨询700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除进一步规范完善本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外,还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的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将重要财政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一是完善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全区83个预算单位除两个涉密单位,其余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预决算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在1031日前全部完成。公开内容包括公开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部门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236次,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等方方面面。三是做好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区属国有企业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保安服务公司两家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积极督促其他国有企业也通过网络、企业宣传等形式发布企业销售情况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统计数据报表等共47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9条,其中:当面申请书4条,信函申请书5条。
        申请办结数为8条,未办结1条,原因为申请人失去联系。
申请答复数8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条,目前未确定复议结果。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同步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抓好对《关于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34号)文件的落实。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在局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工作,我局于2015年研究拟订了《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讨论稿),依次更好的指导规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2869974、2869863),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继续采用张店会计网作为会计从业管理工作的门户网站,定期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办事流程、通知公告等信息。
        本局2015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00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000余人次,电话咨询700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除进一步规范完善本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外,还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的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将重要财政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一是完善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全区83个预算单位除两个涉密单位,其余在批准(批复)后20日内预决算及时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公开工作在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公开内容包括公开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并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决算表全部公开;各部门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各预算单位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内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已经按经济分类公开。二是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公开发布招标信息236次,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等方方面面。三是做好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了区属国有企业淄博鲁中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保安服务公司两家企业的相关信息。同时积极督促其他国有企业也通过网络、企业宣传等形式发布企业销售情况等信息。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统计数据报表等共47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及时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9条,其中:当面申请书4条,信函申请书5条。
        申请办结数为8条,未办结1条,原因为申请人失去联系。
申请答复数8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1条,目前未确定复议结果。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目前我局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机关统一管理,同步推进。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1月21日

张店区财政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6

张店区财政局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张店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现将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2008年8月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具体工作中,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科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具体处理相关工作。
     (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求,我局相继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流程、保密审核办法、发布协调、评议澄清等工作制度,并确定了年度工作报告公布制度。同时把信息公开列入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围绕局中心工作,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特别是有关财政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以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我局专门设立了热线电话(2869974、2869863),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本局2014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448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3620余人次,电话咨询1086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除进一步规范完善本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外,还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重要财政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一是完善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淄博市张店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二是加大政府招标采购信息公开,2014年,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154次,其中工程类采购59次,设备类采购68次,服务类采购27次,如: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期工程大理石电梯门套采购、张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4~2015)采购、2014年张店区裸露地绿化工程采购、张店区广告牌、空调罩公众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及市政井盖公众责任保险采购等;主要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方面。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局制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业务公开信息等共35条最新的相关内容,并对信息进行了详实的审查,确保准确无遗漏。同时编写了公开指南,对如何使用做了详细说明。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局专门设立了信息公开专用电脑1台,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定期上网维护更新,确保公开信息工作不遗漏。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知识技能,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会计从业资格办理申请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其中当面申请2171条,所有申请全部同意公开。
     七、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根据《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取消收费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淄财会〔2013〕8号)文件要求,取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本局未发生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投诉事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在局机关的具体管理下,全部按照局机关信息公开流程统一进行信息公开。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2014年度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十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件: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张店区财政局
               2015年1月27日

 


附件: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54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5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0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0
1.当面申请数 件 0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0
4.信函申请数 件 0
          5.其他形式 件 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0
1.按时办结数 件 0
2.延期办结数 件 0
(三)申请答复数 件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0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0
(二)被纠错数 件 0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条 400
(一)纸质文件数 条 400
(二)电子文件数 条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人 1
2.兼职人员数 人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5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个 1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个 1
单位负责人:李太忠   填表人:光鹏   联系方式:2869974   201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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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财政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7

本年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张店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现将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20088月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具体工作中,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局除进一步规范完善本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外,还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重要财政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评议。一是完善全区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淄博市张店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二是加大政府招标采购信息公开,2013年,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招标信息93次,其中工程类采购29次,设备类采购42次,服务类采购22次,如:《张店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全覆盖系统工程(BT模式)招标》、《张店区政务中心电梯工程采购》等;主要涉及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土地及环境治理方面和公共安全及民生配套建设方面。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125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8条,占14.4%;政策法规类4条,占3.2%;业务工作6条,占4.8%;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类2条,占1.6%;招标采购信息93条,占74.4%

四、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3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会计从业资格办理申请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其中当面申请8213条,所有申请全部同意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票据工本费于20136月起取消收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项目依据鲁政办字〔20131110号文规定自201391日起取消收费。我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费用减免。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本局未发生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投诉事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八、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在局机关的具体管理下,全部按照局机关信息公开流程统一进行信息公开。   

九、有关咨询情况

本局2013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36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000余人次,电话咨询1300余人次,网上咨询30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2013年度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张店区财政局

2014123  

张店区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张店区财政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张店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现将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2008年8月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具体工作中,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139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15条,占10.8%;政策法规类5条,占3.6%;业务工作5条,占3.6%;规划计划、统计信息类2条,占1.4%;招标采购信息110条,占79.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会计从业资格办理申请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其中网上邮件申请11545条,当面申请4561条,所有申请全部同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票据工本费依据计价费〔1998〕374号文、计价格〔2001〕604号文、财预〔2002〕584号文、鲁财规〔2001〕5号文规定标准收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费,72元/人/期,鲁价费发〔2002〕246号文。严格按照文件收费,没有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本局未发生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投诉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七、有关咨询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35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000余人次,电话咨询1200余人次,网上咨询30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办理手续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2012年度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2013年1月26日

张店区财政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1

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张店区财政局

本年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张店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现将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2008年8月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具体工作中,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184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23条,占12.5%;政策法规类6条,占3.3%;业务工作4条,占2.2%规划计划、统计信息2条,占1.1%;招标采购信息149条,占80.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为会计从业资格办理申请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申请,其中网上邮件申请9952条,当面申请11600条,所有申请全部同意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票据工本费依据计价费1998374号文计价格2001604号文财预2002584号文鲁财规20015号文规定标准收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费,72元/人/期,鲁价费发2002246号文严格按照文件收费,没有减免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本局未发生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投诉事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具体工作中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获取,谁审查”的总体要求,由信息公开内容提报科室进行初审,然后报分管领导进行复审。   

    七、有关咨询情况

本局2011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3500余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2000余人次,电话咨询1200余人次,网上咨询30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办理手续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2011年度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

        

张店区财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0

本年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由张店区财政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现将我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2008年8月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员,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在具体工作中,局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各职能室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制度,对上网发布信息的采集、分类、整理、审批等工作制定了相应的流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35条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机构职能类23条,占66%;政策法规类6条,占17%;规划计划类1条,占3%;业务工作4条,占11%。统计数据1条,占3%。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局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票据工本费依据计价费1998374号文;计价格2001604号文;财预2002584号文;鲁财规20015号文规定标准收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60元/门,鲁价费发2006126号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费,72元/人/期,鲁价费发2002246号文;严格按照文件收费,没有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本局未发生涉及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投诉事件。

    六、有关咨询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3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500余人次,电话咨询1700余人次,网上咨询100余人次。从内容看,主要涉及本单位的工作职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契证办理、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办理手续、工资套改等方面。对所有咨询,我们都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做到耐心细致,件件有答复,受到群众好评。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本年度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今后改进和提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0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规范工作。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加强监督,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工作流程有效开展,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宣传引导。为政府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社会公众提供全面有效的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