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宗可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维修资金使用公示、表决、审核流程等建议,这对我区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在收到提案后非常重视,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2022年3月,物业管理职能从住建部门整体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局,为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制定了以下措施:
一、加大维修资金政策宣传力度,保证广大业主拥有最基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严格执行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使用维修前、维修后公示制度,提高业主对维修资金使用的自治权,加强维权意识,促进住房维修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通过宣传增强业主交存住房维修资金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业主表决事项及表决规则的规定。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业主表决事项及表决的通知》(鲁建物函〔2021〕1号),其通知内容如下:
《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确保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业主表决事项及表决规则合法合规,现将《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物字〔2020〕7号)中第十九条调整为:
“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计划使用、一般使用和应急使用。
计划使用是指采取一次投票集中表决多个计划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一般使用是指采取传统方法一次投票表决一个维修项目的使用方式;应急使用是指采取应急程序事前不用表决、事后公示的使用方式。
计划使用和一般使用时,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三、强化对物业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流程的监督。
一是业主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张店区物业维修应用平台”绑定自己的房产,不出门就可以通过平台实现线上报修、线上签字等流程,施工单位的选定也可以通过平台多方比价的方式,择优选择一家价格低、方案好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该平台的开发大大简化了维修资金审批、使用程序,完善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从申请、受理、审核、拨付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更好的服务群众,充分发挥维修资金的保障作用。二是业主可以通过“ZD便民服务365”平台查询维修资金的余额及使用情况,加强了业主对维修资金的监督和使用。三是通过招标入围的审计、监理、检测等相关专业机构,加强对维修资金使用前、使用中及使用后的监督。严格把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资料的审核工作。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做好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日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乔瑜,联系电话:2210207)
抄 送: 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