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立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的整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聚焦我区共享单车发展现状,提出了理性投放共享单车、有序摆放共享单车以及完善共享单车管理机制等建议,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局在收到议案后,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确定了职责分工和办理工作步骤。目前办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共享单车的准入与退出权限在市城市管理局,张店区主要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张店区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的初始车辆配额由市城管局核定,企业向市城管局报备初始配额车辆信息,按《淄博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动态调节配额。为加强各停车点位的车辆合理性投放,我局已组织各派驻镇办综合执法中队对辖区内共享单车停车点进行摸底调查,认真研判分析了各大商超、写字楼以及热点区域的骑行潮汐规律,梳理出重要停车点位及骑行高峰时段,已责令单车公司增加人员配备、延长工作时间、及时调度车辆,有效应对了停车点位共享单车的“大进大出”,确保车辆使用之余不过剩、不堆积。
2.针对共享单车乱停放的管理难题,已着眼于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由青桔、哈啰两家单车企业基于城市投放车辆数乘以固定资金按月缴费,我局牵头成立了专业的三方运维管理公司,按照每200辆单车配1名运维人员的管理标准,建立符合张店区实际的网格划分,全天候负责城市的车辆秩序维护。
3.采取“执法监督+市民监督”监管模式,要求各派驻镇办综合执法中队加大巡查力度,同时对12345热线、局长热线等平台接到的共享单车摆放、影响出行的群众投诉,建立“城管+共享单车负责人”直接对接快速处置机制,接到问题反馈,单车企业相关负责人必须5分钟内响应、20分钟内处置完毕。如未按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将对共享单车企业做出相应处罚,根据情节作出扣其车辆等处罚。
二、下一步工作
1.按照共享单车常态化规范管理要求,我局将认真借鉴您提出的理性投放、强化监管思路。下一步将完善共享单车监管体系,稳步探索共享单车发展政策,加快推进共享单车智慧管理平台建设,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及时调度共享单车清运及摆放人员,研判共享单车聚集时段和聚集地,实现专人监控、统筹调度、合理处置,切实保障共享单车安全有序运行。
2.我局将定期联合单车企业开展“文明骑行 规范停放”等主题宣传活动,呼吁广大骑行用户自觉爱护身边的共享单车,减少乱停乱放现象,让文明停放的意识逐步深入人心,并形成自觉行为,共同维护干净整洁的市容环境秩序,营造文明共享的浓厚氛围。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和落实,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7月25日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苏通,联系电话:2213755)
抄 送: 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