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76号提案《关于社区电动车充电常态化监控预防火灾隐患的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7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贾明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社区电动车充电常态化监控预防火灾隐患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电动车规范管理,消除火灾安全隐患,全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我局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物业行业对电动车规范管理,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活力,优化居民环境

一、推进电动车充电桩建设。根据2023年全市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口计划,张店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口实施方案,计划在2023年在全区新增12000个充电口,并规范安装企业,确定4—5家有实力的第三方企业进行建设,对建设标准、收费管理、后期维护、消防安全等明确要求,对安装情况进行备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督促全区镇办大力推行在既有小区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确保充电桩安装工作有序进行,满足居民充电需求。

二、提高电动车安全管理意识。利用多种宣传工具,多途径宣传电动车安全管理规定,深入居民住宅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区域,面对面宣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火灾危险性和安全常识,协调媒体积极报道电动车典型火灾案例、讲解安全常识,集中曝光一些拒不整改的居民小区、违法行为人和物业企业,唤醒群众对电动车火灾防范的意识,同时加强物业企业的管理教育力度,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安全常识,让物业企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经营理念,提高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意识,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广大业主认识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

三、加大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检查力度。通过考核检查的手段,加大对小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的检查频次,采取重点督查与跟踪督查相结合,已经落实的要查成效,正在落实的要查进度,影响落实的要查原因,没有落实的要查责任。要坚持每月一督查,每月一通报,半年和全年要进行严格、认真的考核,使物业企业时时有压力,始终有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因工作不力或措施不到位,目标考核不达标的单位,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四、明确管理责任、管理标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构建区级物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督,镇办和居委会具体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业委会主动参与的工作体制,形成上下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完善区-镇办-社区三级物业管理体系,共同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要认识再深化、态度再端正、措施再加码,对照职责分工逐项逐条落实,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电动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镇办、社区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宜居环境。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725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王玉品,联系电话:2211676

 : 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加强社区电动车充电常态化监控,预防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