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26号提案《关于加快在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的答复
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26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绍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在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3月,物业管理职能从住建部门整体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局。担负物业管理职能后,我局重点从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强化考核考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扎实推进物业管理服务改革,全力推进物业服务品质提升。

一、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工作。制定《关于在业主委员会建设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建、换届选举等工作的领导。行业主管部门党组要明确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具体情形,探索建立联审把关机制,确保人选质量,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通过“党建引领、一网三联、全员共治”基层治理模式,组织任命政治面貌为党员的社区城市管理工作站站长担任所在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非党员统一组织任命为居委会兼职委员,推行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加强社区服务管理能力。

二、强化业主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加强小区业委会的法治意识,要求业委会的一切行为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建立小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分层宣传,把小区管理下放到每一个社区,减少行政性管理,加强小区民主管理。严格履行业委会的责任,按照小区准则建立清洁卫生、安全问题的日常监督制度,与当地政府应有的行为做合理的协调,保护小区住户的合法权益。重视小区业委会,在法治意识、管理水平、技能和服务态度方面给予人员培训,完善业委会制度,更新决策方式。围绕小区业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根据小区发展情况和住户需求,开展更多的社区活动,拓宽住户的群体活动空间,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归属感和责任心。

三、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力度和规范管理。强化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推动线上表决使用,向社会公开招标,录用有资质、信誉好、专业化的维修施工单位,并创新开发“张店物业维修应用平台”线上表决微信小程序,建立起可追溯、保质量的工作机制,实现维修资金使用“掌上办”,进一步提升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大智慧物业示范点建设,逐步建立智慧小区与资金线上监管,实现实时可视化管理、全过程工作留痕和事件处理过程可追溯。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镇办、社区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宜居环境。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725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王玉品,联系电话:2211676

 : 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加快在各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