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共享单车地面停车位施划,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的关注和建议,接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调查研究,加力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共享电单车作为一种绿色、环保、健康的出行方式,有效解决了市民出行“最后十公里”难题,在缓解交通拥堵、助力减排降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引发的乱停乱放、占用车道等诸多问题,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造成一定的安全隐患,是城市治理必须面对的课题。
张店区目前有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分别是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啰)和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桔)。哈啰为直营,青桔为联营。管理上,共享单车的准入与退出权限在市城市管理局,张店区主要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张店区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的初始车辆配额由市城管局核定,企业向市城管局报备初始配额车辆信息,按《淄博市主城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考评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秩序动态调节配额。两家单车公司因在张店区与高新区、经开区边界有流动性,在张店区投放总数量浮动在12000-14000之间,共设4500多点位,按照每200辆单车配1名运维人员,加上配备调度车辆满足日常调度及运营标准。
一、手机软件问题
在指定停车区软件无法还车,进入下一个计费周期才显示可以锁车的情况,一般出现都是骑行人着急卡点还车,很容易导致车没有垂直停放或、网络延时、不在停车点位就急着锁车,导致还不上车。经约谈共享单车公司没有设置任何停车阻止还车的程序,严查企业有类似违规操作,发现即重罚。手机软件因网络问题确实存在在停车区还不上车情况,责令共享单车企业技术负责人员定期升级优化软件系统,逐步引进北斗定位新技术,降低还车问题的容错率。
二、停车位施划与手机软件不匹配问题
(一)一种情况是因创城工作要求,对非机动车停车位施划做到应划尽划,部分共享单车点位设在原施划非机动车点位上,骑行人被误以为非机动车位是共享单车停车位。另一种情况是原有共享单车停车位因设置不合理等情况调整后,地面划线未及时清除,调整后点位未及时施划线框。截至目前,计划共享单车点位补充及完善划线12000米,已重新施划9600米,划线工作持续推进。
(二)从“随用随停”到“专色专停”,线上线下同步管控的停放区域规范划定。科学布局、合理施划停车点位,让共享电单车和机动车一样“停车入位”,可以有效解决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占用车道等问题。本着不占压盲道、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原则,目前主城区已完成停车位施划工作,由哈啰、青桔使用各自主打颜色施划停车标线,分别设点位2200个、2300个,其中重合点位约占90%。同时,以GPS定位技术同步调整APP虚拟“电子围栏”,使用者扫码解锁后,在软件界面上会以地图形式显示共享电单车的使用范围,并详细标明“电子围栏”点位,必须定点还车才能锁车结算,违规停车会被APP端提醒“非P点”及支付调度费,指导用户就近寻找规范停放点。引进北斗定位技术规范单车停放,使用千寻设备进行跟高精度电子围栏施画,可以真正实现线内停车精确定位到亚米级,从而规范停车秩序,培养市民良好停车习惯,提高当代年轻人的规矩意识、文明行为,从而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新技术目前还在试点运行。(测绘人员手持千寻经纬仪,根据地上画的车框白线4个角进行测绘。每个车框需要收集4个点位信息,获得坐标信息后,将数据上传到哈啰大数据平台后端,由总部的工程师进行调试,匹配路面实况,最后生成虚拟电子围栏。)
三、部分利于共享单车作为交通工具的目的地,不设立地面停车区域问题
根据《关于规范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由企业进行数据调研分析、提供点位、合理布局,监管单位现场查看后允许施划点位。通过后台监控发现私自设置点位情况,迅速扣押单车,责令立即取消,并对企业实行重罚。针对性制定措施。根据两家公司运维人员的安排及布置情况,划定中心城区的重点运维区域,对重点区域安排运维人员进行专人值守、巡查及调度,针对性制定维护时间段,增加错时、夜间值班值守力量,落实责任划片到人,督导第三方运营企业累计增加运维人员。
四、共享单车运营部门在手机软件上设置的所谓调度费的提醒,促使使用人只能按照错误的指示,达到还车锁车的目的,而不去考虑对城市市容的影响问题
调度费提醒是指骑行人不在共享单车点位停车后所要支付的调度车辆费用,也是为了督促骑行人到附近停车位还车的方式。“一网统管”是未来城市的大脑,目前正加快推进共享单车新建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并入“一网统管”。借助“一网统管”下的智慧管理平台,实现专人监控、统筹调度、合理处置等。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可实时监控单车热力图,及时调度共享单车清运及摆放人员,对不规范停车问题迅速进行处置。
针对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乱和市容市貌问题,自2021年11月起,市城市管理局引导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共同聘请淄博久日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摆车运维服务,按照按照200:1的比例配备运维人员,建立了政府监管、第三方建设运营、单车企业付费使用的“三方共赢”创新管理模式,并动员沿街商户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共享单车停放秩序明显好转,基本消除了乱停乱放现象。同时,由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建含企业、街道、城管执法中队等政企人员在内的管理微信群,对12345热线、局长热线等平台接到的群众投诉,第一时间确定地点、划分责任,做到5分钟内企业响应、30分钟内处置完毕,形成了“城管+共享单车负责人”直接对接的快速处置投诉机制。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和落实,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