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绿化带中健步道路附地照明设施要体现耐用、安全性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道路建设的关注和支持。目前,在道路两侧绿化带建设中,照明设施确实存在人为损坏的现象,有一定的破损率。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施工材料
对于园林景观施工而言,项目涉及到的施工材料类型繁多,具体要求也相对苛刻,因此可能导致在设计环节和在施工处理中存在不一致的问题,尤其表现在品质特点方面。我们要求设计单位在施工用材上尽可能表述详细,综合考虑便捷性、经济性、耐用性及安全性,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执行。
二、加强养护管理
区公园城市服务中心对养护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公园等绿地加强养护排查,对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照明设施及时进行更换处理。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北京路人民路路口到中润大道路口之间照明设施破损的问题,我们联系了上级主管部门市城市管理局,经了解,此路段的庭院灯与景观灯由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照树灯及萤火虫、蒲公英类小型景观灯为视觉一体化项目安装,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科负责管理。目前,市级部门对于道路照明设施均采取一日一巡查,一周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行人安全。
三、加强教育引导
爱护公用设施,需要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居民的参与和支持。为此,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引导广大市民爱护公共设施,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区城市道路建设工作的支持,我们也将继续改善道路照明系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