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第229号提案《关于加强道路井盖设施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
229
建议人: 刘丽丽
主办单位: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2-06-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刘丽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道路井盖设施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提案非常全面,同时也分析的十分到位,符合实际状况。我单位针对您的提案作了如下工作:

1.张店城区内依附于道路上建设的社会管线共有近30家单位,如供水、供暖、供电、通信、排水、燃气等,市政设施管理由我局负责监管。设施养护方面,我局仅对道路上的主排水管线井盖承担养护和维修。其他社会管线井盖设施,都是由各产权或使用单位负责养护和维修的。

2.对于井盖破损、丢失的问题,我局有专门的养护管理部门进行巡查,发现我局管辖的雨、污水井盖破损、丢失时,我局会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更换和维护;对于其他单位的井盖设施,如发现损坏或丢失的情况,我局与管线产权单位进行联系,督促限期整改,以避免或减少井盖设施对人身的伤害事故。

3.对于您提出的“建立井盖管理档案”的建议,我局将结合社会化服务对辖区内进行逐条路段排查,建立井盖档案。对于依附于城市主次干道的井盖,存有高低凹凸不平或有危险隐患的,将逐条路进行整治。对于无法确认单位的无主井井盖的处置由我局托底处置;对确权的井盖由我局督促其权属单位及时维修、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4.为了提高井盖的抗压强度、减少井盖的破损,近几年道路建设部门在建设时已将机动车道井盖采用抗压重型铸铁“三防”井盖或者将井盖设置在非机动车道或者是绿化带内。

5.创新井盖设施管理机制。我局加大了巡查力度,对井盖遗失、损毁致使道路不安全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现场树立警示标志,督促责任单位受理后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维修补装,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丢失、损坏、盗卖、收购井盖的现象或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6.因我单位无规划和建设职能,为此我单位向城市建设部门提出建议:加强统筹管理,科学规划城市路网结构和建设,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统筹建设和综合管理;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布设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统筹管理,标准化设置各类城市井盖设施,设计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设计和施工技术规范,严格把控井盖质量,实行标准化管理,规范验收流程。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和落实,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69

加强道路井盖设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