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79号建议《关于加强社区业委会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79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7-25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孔杰、李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业委会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力推进物业服务品质提升,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做好“物业服务提升年”工作,我局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活力,优化居民环境。

一、提升“红色物业”建设水平,深化“党建引领、一网三联、全员共治”基层治理模式。统一将全区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至区物业服务行业党委,理顺物业领域党组织架构。推行社区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吸纳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推荐社区党组织兼任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副书记。

二、制定《关于在业主委员会建设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从制度层面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建、换届选举等工作的领导。要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能力建设,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水平。在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拔和培训上,应该注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和能力,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管理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估,选拔符合要求人员进入业主委员会。明确不宜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选的具体情形,探索建立联审把关机制,确保人选质量。

三、完善业主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确立明确的职责划分。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管理的重要组织,应该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分工明确,加强业主参与,促进业主委员会的民主化、自治化。业主委员会应该主动与业主沟通、交流,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营造开放、透明、民主的氛围,增强业主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同时,业主委员会应该积极推进业主自治,让业主通过投票、听证等方式参与管理决策,让业主对小区管理充满信心和满意,推动小区建设和发展。

四、加强业主委员会与政府部门的协作,促进小区管理水平的提高。业主委员会作为小区管理的一部分,应该与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机制,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小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政府部门可以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导和支持,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提供帮助和保障;业主委员会则可以为政府部门提供政策建议和实践经验,一起促进小区管理水平的提高。

感谢您对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各镇办、社区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齐抓共管,共同营造和谐稳定、安居乐业的宜居环境。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725

 

 

(联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王玉品,联系电话:2211676

  : 区督查工作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加强社区业委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