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第17号建议《关于规范发展农贸市场的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17
建议人: 袁艳会
主办单位: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2-07-26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袁艳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发展农贸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我局在收到议案后,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确定了职责分工和办理工作步骤,明确了各职能科室、中队的任务分工,组织落实。目前办理工作初得了初步成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农贸市场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是反映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张店区建立了部分农贸市场和便民市场30余处,但仍然满足不了市民需求,致使流动摊贩大量出现,影响了市容环境秩序。切实需要提高中心城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水平,实现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转变,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市容市貌事关城市形象,市容市貌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市发展。我局按照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先疏后堵的原则,根据《城市管理标准导则》,在加大农贸市场疏导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及主次干道、重点路段、背街小巷等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马路摊点、店外经营、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等行为,逐步消除了城市的乱点丑点

2.我局以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建设为抓手,聚焦解决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管理粗放、作业不精、易发多发等突出问题。在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全面推行以市场主办方自我管理为基础、行政部门联合监管为主导、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为辅助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和治理能力,积极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三、下一步工作

1.我局将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建设前、建设中、启用前进行有针对性指导,提前介入、提前规范。

2.建立综合执法联合联动机制,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协调,督促市场主办方切实履行农贸市场管理责任,推动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开展。配合镇、街道、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日常联勤共管机制,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管理行动。

3.我局将严格按照《淄博市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标准和要求》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问题督导,全面改善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全面提升市场综合管理水平,努力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容环境。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加以改进和落实,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725

规范发展农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