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总体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K212135612/2021-512152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13 发布机构: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行政执法情况总体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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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城市管理局的指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积极弘扬法制精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就我局2020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度和案件移送制度。

 (一)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现动态管理。根据区委编办的相关要求,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将我局的部门职能、执法依据、执法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方式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机构改革后,我局完成与商务、住建、农业(含农机、畜牧)、水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权移交,截止到2020年12月底住建部门移交的的行政处罚案件 42件,办结26 件。

(三)完善案件移送内部的流转流程,出台《综合执法案件内部流程制度》,针对划转相关单位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需要行政处罚并移交的案件,明确了本单位内部的接案流程,接收科室、法制审核部门、层级审批制度、具体办案中队及案件办理跟踪回馈制度等,最大程度保证案件办理的质量。

二、立足岗位实际,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一)狠抓普法学法,增强依法行政观念。

1.深入开展普法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成立了局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工作人员尤其是一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法律知识水平。

2.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结合《山东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8月,向山东省司法厅申请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于2020年10月省司法厅正式批准后,我局三名符合公职律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三名同志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在岗位上起到推动法治建设的作用,做好依法决策的“裁判员”、立法立规的“智囊团”、行政执法的“监督员”、全民守法的“宣传员”。

(二)规范执法行为,建立约束机制,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禁未获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严格按照《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进行执法。

2.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完善健全重大、复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提交案审会议讨论决定。

3.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核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内容的行政处罚条款进行梳理,进行合理细化和分解,并确定相应的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了常见城市管理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

4.出台《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基层执法中队法制员管理制度》。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一律由中队法制员负责合法性审查的初审工作,依程序办案观念逐步加强,办案质量显著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

5.落实涉企检查一口备案工作。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关爱企业家十项措施“涉企检查一口备案制度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市司法局要求,从淄博市涉企一口备案系统上报执法检查计划月度、季度和年度计划。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规执法和人情执法行为,一经发现,严加查处。目前我局未发现执法人员违法行政、滥用职权等案件,保证了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6.根据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制度完善了我局城市管理领域的《张店区城市管理执法系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现了“自由有度,裁量有据”。

(三)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推进执法队伍履职能力建设。

1.分批次组织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工作。今年2月份、3月份、5月份、10月份。先后组织全局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由市城管局法制科讲解《城管执法典型案例》。局法制科讲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课程》、《行政执法程序详解》、《行政执法文书填制要点》对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讲解,结合案例对处罚程序及部分实体问题常见错误进行剖析。行政处罚证据和行政强制的种类及执法要点进行分析,典型的执法文书写作、行政执法风险防范进行全面的梳理。

2.编纂执法业务书籍。组织编写《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手册》(上下卷)。其中上卷对城市管理常见的九类执法行为进行简单的分析,并在附件中列出十六类常见的执法具体操作流程以及城市管理基本术语和常用词等。并对一般程序案件的办案流程、简易程序的办案流程、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进行了展示。下卷具体针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填写和案例,并选取了六个类型十六个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例,对案件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的展示。

3.针对司法审查热点,结合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实践进行归纳总结。根据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近年来淄博市拆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结合我局违法建设查处的实践,总结出城乡规划执法的六个要点,从拆违的主体、违法行为的认定、行政相对人的确定、拆违与拆迁关系、强制拆除的法定程序,总结出《拆违注意事项》,形成书面材料,下发至全局执法中队。

4.组织编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增订本》。根据18年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及19年机构改革后,涉及到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编纂新的法律汇编,以及新法生效后对今后城市管理工作的影响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文件,发放至执法人员手里,以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5.坚持执法与管理并重,提高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截止到2020年12月底,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122 件。行政许可案件 61件。

三、2020年执法及城市管理服务工作的亮点

(一)创新实施“智慧+共建共治共享”管理模式,在车站街道、体育场街道沿街商铺试点推行“亮码经营、诚信加码”、“智慧门牌·码上共治”,将大数据等现代技术融入城市管理,采取“严管”与“自律”结合方式,以诚信积分制倒逼3000余家沿街商户自律意识提升、“门前五包”责任落实。

(二)高标准整治广告牌匾,在全市率先完成高空楼顶商业广告“清零”任务,累计拆除高空楼顶商业广告牌1558处,各类广告牌匾拆除数量2万余处。

(三)开展侵占公共空间、僵尸车、阻车桩等专项整治,聚力解决出行难题。累计拆除不合理阻车桩8296个,清理占地地锁210余个,整治僵尸车172辆,坡路改造斑马线连接处246处,清理阻车石163块,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道路通行效率。

(四)持续推进“蜘蛛网”专项整治工作。以镇办为单位,将全区划分为16个网格,根据网格内整治工作的任务量确定工期,集中攻坚。已经完成“蜘蛛网”治理3000余处。包括市府东一街在内的一大批街巷在2020年成为了城市景观特色小街。

(五)投资1.5亿,引入松立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与智慧停车场景深度融合,建立智慧停车云平台、智慧停车巡检平台、智慧停车用户交互平台(APP)、智慧停车运营监管平台、智慧停车运维平台的五位一体的城市级静态交通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和提高现有车位的利用率,实现有序停车,规范停车。目前,区政务中心、市民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封闭停车场、南京路(中润大道-联通路)、南京路(联通路-人民路)、联通路(世纪路-原山大道)等试点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