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调整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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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K212135612/2019-184267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张综执字〔2019〕89号
监督服务中心、各中队、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石光锋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邹宗庆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张 军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杜以河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国 良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明永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
李 波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
高绍兵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大队长
孙连生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干部
耿 超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科级干部
成 员:各中队、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杜以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办公事务。领导小组成员要负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指导及实施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职责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暂行办法》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向社会公开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使用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
(三)人事信息公开。做好干部任免信息公开、公务员录用、事业人员聘用相关信息公开、考核奖惩信息公开和相关人事制度、规定信息公开。
(四)工作动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局各项党务信息、政务信息、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
(五)依申请公开。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力度。严格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依法处置、回复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进一步完善相关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进一步提高答复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依申请公开重点、倾向性问题的研究分析,及时总结经验。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