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第十七届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张店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K212135612/2021-51942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8-27 发布机构: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第十七届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张店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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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加快提升全区城乡环境品质,全面推进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考核、评价有力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城市管理工作“高点定位,走在前列”的目标,标准化和网格化管理水平

、考评内容

一是区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行动工作考评。二是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评,包含:对城市管理相关部门、镇办、村社区(网格)城市精细化管理考评、数字城管考评、重点工作考评、爱国卫生运动考评;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考评;区城管办对网格(责任人)的考评;区城管办对园林、环卫等北控集团市场化运作的考核评价;城市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情况的评价。三是区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工作考评。

、考评机构及考评对象

区城管办及相关部门对各镇办和村社区(网格)进行专业考评;各镇办对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考评。

考评对象为区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牵头部门及责任部门、各镇办、全区所有村社区(网格)及网格责任人。

、考评计分

(一)对部门的考评

1. 部门总成绩=市大整治大提升成绩(40分)+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考评成绩(15分)+综合评价(10分)+区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考评(15分)+城市管理市民满意度成绩(20分)。

2. 综合评价成绩:一是考评部门城市管理工作机制建设,包括健全工作保障机制、明确职责,工作推进和调度,经验总结,宣传发动,问题整改落实等;二是“镇办吹哨,部门报到”,由各镇办对在辖区内履行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评价;三是对涉及数字城管任务的部门,每月根据办理情况赋分;四是市成绩排名赋分,对专业性强的考评项目涉及单位(如矿山与生态修复考评、pm10指标等)根据市考评成绩赋分。

(二)对镇办的考评

对镇办考评成绩采用1200制计分:镇办考评总成绩=市大整治大提升成绩(300分)+区城市精细管理考评成绩(300分)+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考评成绩(300分)+阶段性重点工作考评成绩(100分)+城市管理市民满意度成绩(200分)。

区城市精细管理考评成绩=数字城管考评(50分)+城市精细管理重点工作考评(100分)+复核督办考评(20分)+爱国卫生运动考评(30分)+村社区(网格)管理考评成绩(100分)。

(三)对村社区(网格)管理考评

原则上一个村社区为一个网格,所在镇办副书记任总网格长、镇办挂包副科级干部任网格长,村社区书记任副网格长。

对村社区(网格)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对村社区(网格)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市容市貌考评(20分)+门前五包(20分)+队容风纪(10分)+环境卫生(15分)+园林绿化(15分)+小区物业管理(20分)+渣土堆治理(加减分项)。

、激励办法

根据区考评成绩对城市管理工作各部门、各镇办、各村社区(网格)及人员实施资金奖励、班子干部管控、文明单位等方面的激励。镇办、部门、村社区(网格)成绩作为重要依据,与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干部选拔使用、评先树优等挂钩。

资金奖励方面:每月根据全区城市管理考评情况,排名前两位的部门分别奖励53万元;排名前三位的镇办分别奖励302010万元,奖金由各单位统筹支配。根据全年得分,前15位的村(社区),一次奖励10万元。

领导班子及干部管控方面:1)部门、镇办领导班子实行班子管控:连续3个月考评成绩全区前两位的本年度适当增加评先树优名额,连续4个月排名全区前两位或全年累计6个月排名前两位的可连续两年适当增加评先树优名额;连续3个月考评成绩全区后两位的或全年累计6个月排名后两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工作岗位调整。(2)考评成绩半年累计3个月全区前两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干部调整、职级晋升方面优先考虑;本单位考评成绩半年累计3个月全区后两位的予以追责问责。(3)所有村社区(网格)实行季度考评赋分:季度总分前10名的赋15分、11—20名赋10分、21—30名赋5分;后10名的赋-15分、后11—20名赋-10分、后21—30名赋-5分。赋分按年结算。根据网格赋分全年总成绩,前15位的网格长、副网格长在干部评先树优上予以优先考虑,后15位的网格长、副网格长予以追责问责。

文明单位评价方面:各镇办、村(社区)考评成绩按照15分权重折算,由区城管办确定810分、1012分、1315分三个不同分值层次,由区文明办列入文明镇办、村(社区)重点工作评价。

挂包村社区的区直单位按照所挂包的村社区成绩按照5分计入权重折算。挂包村社区的单位名单以区文明办公布为准。

工作通报方面:每月区排名前两位的部门、镇办做典型介绍,区排名后两位镇办、部门做表态发言。区排名连续两个月后两位的部门、镇办由区领导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或镇办主要负责人。对于领导批示件、媒体曝光问题、复核督办问题逾期整改、多次整改不到位、出现反复、被多次扣分的,对涉及到的部门和镇办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由区领导予以约谈;影响恶劣的根据情形依规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六、上会过程

      《张店区城市管理考评办法(试行)》成稿后,认真征求并充分吸纳了相关部门、单位意见。8月26日的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对该方案进行了研究。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确定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文件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文件中要明确该考核办法实施的具体时间节点,并根据上级考核内容及时进行调整。提报区委常委会研究。

 

解读人:谭延聆,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联系电话:0533-22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