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十七届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2021年张店区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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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K212135612/2021-515428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一、政策背景
2021年3月2日,淄博市召开2021年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动员暨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推进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和“十二大攻坚行动”的部署要求,加力推进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和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管理大提升,加快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张店区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属地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以科学规划组织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统筹谋划实施主功能区布局、城市格局优化、特色镇街和美丽乡村建设,用心策划实施全域公园城市建设及关联配套项目,以绿道为脉络、以游园为景胜、以乡村为景观、以城市为景区,着力构建公园城市大美形态。
二、决策依据
1.《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全域公园城市的意见》(淄政字〔2021〕20号)。
2.《2021年淄博市全域公园城市建设行动方案》(淄公园城市组〔2021〕1号)。
三、出台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十二大攻坚行动”和区委十二届十一次会议精神的部署要求,按照“统一规划、统筹推进、属地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以科学规划组织城市建设,深入实施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统筹谋划实施主功能区布局、城市格局优化、特色镇街和美丽乡村建设,到2021年底公园城市建设全面起势,努力把张店区建设成为全市公园城市建设先行区和组群式公园城市示范区。
四、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园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公园城市建设,协调调度、推进落实、督导考评等工作。二是推动示范引领。对柳泉路、新村路城市视觉系统提升示范路,世纪路与新村路交叉口主干道十字路口整体提升试点率先突破,形成示范。三是抓好资金保障。区财政保障好区级实施项目的资金保障工作。各镇办,各部门要采取多元参与和多方筹措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鼓励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公园城市建设。
联系人:石光锋,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联系电话:22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