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54号《关于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打造“强富美优”中心城区》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154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06-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第154号
《关于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打造“强富美优”中心城区》提案的答复

 

伊丕雨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打造“强富美优”中心城区》的提案收悉,经研究予以解决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统筹完善片区规划,科学精准策划项目
       坚持连片更新原则,聚焦群众需求,统筹考虑养老、就医、休闲、停车等因素,扎实开展城市“全面体检”,形成片区问题清单,指导项目生成。项目策划过程中强化规划引领,组织住建、城管、民政、文旅、教体、卫生等职能部门和办事处,逐个分析研判项目科学性、可行性,实现片区规划和项目清单有效衔接、协调联动,确保策划项目快速精准落地。同时,积极对实施过程进行复盘,形成一套完整的项目生成、项目实施、质量监督等全过程城市更新标准化工作规范,确保工作效能最大化。

       (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着力打造精品工程
       在项目具体推进过程中,综合考虑资金匹配、群众意愿等因素,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施工时序,按项目制定工期计划,逐项目建立“一张蓝图三个清单”,明确责任主体,量化目标任务,倒排工期、科学调度,确保任务序时推进。同时明确质量安全监督主体,重点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查处,有效控制质量问题发生,确保工程项目保质保量、按时投用。
       (三)聚焦市政管道改造,整体统筹凝聚合力
       城市更新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居住小区类项目实施过程中,统筹水、电、气、热等专营管线单位,与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针对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管道权属不同,资金筹集困难等堵点问题,区住建局主动向前一步,积极与各管线经营单位函询同步改造内容;在设计初期阶段,对居民权属的管线改造成本进行测算,分摊到户,让居民明白为什么出钱、该出多少钱。施工前组织召开老旧小区改造专业经营管线单位协调会,积极引导鼓励各专营单位配合小区改造,实现老旧小区改造和专营单位管线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在施工组织中,对管沟挖掘、回填、地面硬化、绿化同步协调推进,既减轻管线单位或的改造成本,又保障改造工作一次到位。
       (四)优化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城市服务品质
       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及的区级行政审批或服务事项,项目报批手续材料齐全后,相关部门按照“三最”城市要求加快解决项目手续办理、资金落实和部门间协调等具体事宜,确保工作扎实推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改造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手续由市级办理的,项目报批材料齐全后,由市“三改”办公室协调办理。用地手续需报省级审批的,由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五)拓展多元资金渠道,全力保障项目落地
       一是采取增加财政补助、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企业和群众自筹等办法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及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资金的同时,加大拟发行棚改专项债券项目的策划力度,最大限度争取债券发行额度,用足用好专项债券政策。加强市场化运作,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支持承担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二是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土地供应计划并优先安排。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原则上不突破区域范围,实现资金平衡,可适当配置项目周边用地,对其范围用地实施整体规划、统筹布局、有序开发。充分利用存量土地,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和具备“净地”条件供应的储备土地优先用于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三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协调电力、供水、通讯、广电、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适当减收或免收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严格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减免优惠政策。棚户区改造实现的土地出让收入扣除按国家、省有关规定计提的相关基金后,实现的土地出让收益,以及所产生税收,统筹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住建部门职责,深入开展调研,找准问题短板,瞄准先进水平,深入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形成相应的管理制度,助力推动高品质民生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

关于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打造“强富美优”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