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局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局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查询,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张店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区住建局204室,电话:0533-7022138)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山东省、淄博市等部门制定的规章;以本局名义发布或者本局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其他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局各项业务办理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建设行业监督管理主要工作和开展专项工作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专项统计报告;其他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招考;以及本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局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编制了《张店区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204室)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

  本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局在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204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

  本局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机构职能、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依据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期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局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局查阅。

  ●公开时限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提出申请

  向本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局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本局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申请人向本局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资质登记备案、职称资格评审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局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

  本局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局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022138  传  真:0533-2180047

    电子信箱:zdqzhjjzzxck@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邮政编码:2550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0047  传  真:0533-2180047

  电子信箱:zdqzhjjzzxck@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备注:有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该处申请查阅由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行政处罚等情况)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8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编制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7022138;电子邮箱:zdqzhjjzzxc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聚焦项目建设、住房保障、房屋征收等,不断规范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发布民生实事、政府工作报告、重大项目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及行政执法和政策解读等执行落实情况信息。同时,指导供气、供热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7条,其中履职依据5条,会议公开27条,行政许可42条,其他权力11条,“双随机、一公开”11条,行政执法公示39条,重要部署执行公开17条,财政信息7条,房屋征收55条,住房保障类43条,重大项目建设93条,政策解读6条,业务动态35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0条,建议提案28条,其他18条。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一是“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要素完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查处结果的公开工作,确保及时、透明。二是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全年执法行为按照事前、事后的要求公开到位,执法信息清晰、规范。三是供热、供气单位信息公开,指导供热、供气企业做好单位性质、规模、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办公地址、营业场所、联系方式、相关服务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为30件,主要涉及房屋征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施工许可等,与去年相比减少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针对涉及多个业务科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组宣科牵头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依申请内容进行分析会商,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全面准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经分管领导把关后,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上传,不予公开的文件严禁上网,确保各类公开信息准确、透明、及时、完整,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发布《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住建政务信息。积极发挥爱张店APP张店区住建局政务号新媒体平台特点和传播优势,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80余条,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依托公示栏、LED屏等,不断拓展线下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将各科室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按照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会议2次,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时限、格式、难点等知识,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张店区政府组织召开的培训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要求、政策文件通过工作群、培训等方式传达到各科室。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配置1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的工作队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将政务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予以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0

0

0

0

1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

0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

0

0

0

0

1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5

0

0

0

0

1

3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的内容存在规章制度名称不规范、错字等情况。二是个别科室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相关工作人员政务工作能力不高。针对以上问题我单位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严格把关、先审后发,杜绝出现错字别字,规章制度名称不规范格式不对等问题。二是组织业务科室开展培训学习,提高认识,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打造真抓实干的人才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我单位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主要涉及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雨污分流改造、集中供暖、老旧小区改造、房地产市场监管、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方面。

(三)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利用新闻发布会、《局长变身“主播”讲政策》等形式对城建重点工作及相关政策进行解读,探索,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确保政务公开信息让群众看得见、听的懂、能监督。

(四)《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根据《2023年张店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和科室职责分工,制定2023年张店区住建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每条工作任务都列明牵头科室、责任人、具体要求和完成时限,确保公开及时准确。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的。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商场西街62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7022138;邮箱:zdqzhjjzzxck@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店区住建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持续深化重点信息领域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220号)、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字〔202211号)各项要求,不断强化落实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的范围,加强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公共资源配置、保障性住房、重点项目建设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全年依托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259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规划计划2条、会议信息14条、行政权力信息55条、财政信息7条、重点领域信息76条、政策解读5条、业务动态28条、建议提案35条、其他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2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31件。已办结25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6件。2022年新收依申请数量是2021年的3倍。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的相关任务及信息更新的频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继续推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部署,局组织人事宣传科抓落实,责任科室、局属单位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内容合法、规范、具体、真实、统一、有效,有力地推动了全局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主动做好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维护建设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发布质量。网站设置了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会议公开、财政信息、重点领域、政策解读、建议提案等公开栏目,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并做好主动公开目录调整,主动发布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各类信息。2022年,依托爱张店APP开设张店区住建局政务号,主动发布人才公寓申报、道路封闭、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多审制,局属各部门初审、局组织人事宣传科复审、分管领导三审,同时对政策性文件的公开,由政策法规科进行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提高发布质量。积极参加市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2022年,召开文明宜居品质提升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棚户区、老旧小区、雨污分流、天然气软管更换、户内燃气设施改造、市政道路建设等工作进展和成效。做好政府网站互动平台答复工作,对公众意见、建议均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8

3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9

3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2

3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6

0

0

0

0

0

6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我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信息方面,部分行政征收、行政检查事项缺少办理流程。二是2022年依申请公开数量大幅上升,公开涉及范围广,出现同一时段内、同一事项集体申请现象,给按时答复带来一定难度。针对政务服务事项缺少办事流程问题,我局认真梳理90项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要素,调整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办事指南,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针对复杂疑难依申请案件,由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法律顾问三方会商,认真分析研究依申请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准确性和针对性,保障申请人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2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7件,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主要涉及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城市快速路网建设等方面。

    3.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张店区住建局所有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4.政务公开报告中统计数据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5.按照《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政务公开任务进行分解,明确政务公开事项、内容、公开时限、责任科室单位等要素,压实科室单位公开责任,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7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住建局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立足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职能,从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出发,落实落细政务公开责任,努力提升为民服务的能力,以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提升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张店区住建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重点城建项目建设、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回应我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上的热点问题。2021年,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1条,财务信息类4条,建议提案类17条,会议类9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9条,行政权力类信息35条,工作动态类及其他类信息38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依申请工作要求,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进行答复,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件,尚未审结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张店区住建局2021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按照工作职责对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梳理和整合,确保分门分类的发布,让用户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准确。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认真做好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维护建设工作,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维护、更新,确保平台正常运行。按照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网栏目,做好公开目录调整,确保所有栏目按要求保持动态更新。同时充分利用政务微信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传播面,主动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

为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市、区政府组织的培训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政务公开的要求、范围等不熟悉,影响到政务公开工作推进。

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以文稿解读为主,缺少图文解读、视屏解读等多种形式的解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重点内容上下功夫,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及时传达市、区政府信息公开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二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好重点城建项目、建筑质量安全扬尘监管宣传,提高政策解读类信息水平,做好互动回应,提高公众对住建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1年,张店区住建局共收到代表建议11条,均为区人大代表建议。委员提案5条,均为区政协提案。主要涉及市政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旧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供暖改造等内容。

2.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张店区住建局所有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3.政务公开报告中统计数据不包含下属事业单位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4.我局2021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张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各部门要求进行了各项需公开的信息发布,主动公开的信息均按照要求做到及时更新,有新的信息均及时发布,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2020年度有五项依申请公开事项,均按要求进行回复。本单位的公开信息均做到了层层把关,严格审核,保证信息用语规范,格式正确,真实可靠以后才予以发布,单位有负责信息发布的工作人员,有专门负责信息审核的分管领导,确保了每条信息达到发布要求才发布。单位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确保了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紧跟区里和上级各部门的工作节奏。

(一)组织有力,多措并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2020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信息公开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分解到人,由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完善规章制度。结合单位实际,我局修订完善了《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张店区住建局政务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构建了一套严谨的信息公开体系。

(二)突出重点,公开有序。我局及时将应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通过上墙、上会、上桌的方式予以公开,保障了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向社会公开张店区住建局职责、权利和义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批程序,接受社会各界对张店区住建局的监督。

(三)扎实推进,取得成效。我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讲求实效,突出重点,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力求提高信息公开的运作效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使广大群众认识住建局,了解住建局,住建局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加大力度,提升水平。2020年,张店区住建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0年,主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31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1条,政策法规类12条,建议提案类31条,政府会议类12条,项目建设类22条,信用类信息16条,工作动态类及其他类信息219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全部按时办结完毕,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全年共接收人大建议30件,其中主办15件;政协提案31件,其中主办16件。主要涉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供热、供水、物业管理等方面,均以正式文件形式进行规范答复,按期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增8

3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增4

3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73.97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做了大量工作,但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反映公开内容的丰富性、及时性仍有差距,部门文件公开工作规范性不足等。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结合单位实际,逐步建立更多便于公众查询和了解的渠道和形式,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实效,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水平,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扎扎实实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张店区住建局所有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报告中统计数据不包含代管单位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特此说明。

 

张店区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张店区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围绕我区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2019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制定《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三)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2019年,张店区住建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主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3条,政策法规类10条,建议提案类45条,政府会议类6条,项目建设类13条,信用类信息37条,工作动态类及其他类信息69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全部按时办结完毕,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交通拥堵停车难、智慧城市、供热取暖等方面,已办结建议提案18件,三年内承诺办结提案10件,近期不能办理正在努力推进建议提案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增2

3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0

18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

减132

19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项

113162888.2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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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仍需继续完善和规范。二是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全面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重点城建项目、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等信息的公开,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平台,主动借助微信、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更为广泛宣传城建工作。

    四是继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质量,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信息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张店区住建局所有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报告中统计数据不包含代管单位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特此说明。

张店区住建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9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张店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现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8年,张店区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结合起来,从全局出发,着眼长效,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着力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加强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张店区住建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宣传科,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着力加强工作成效机制,制定实施《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创新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途径,使信息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同时,对有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报送主动公开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和网站信息安全。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8年,张店区住建局积极解读、回应社会热切关注点及重大舆情。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对《张店区2018年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建筑加装电梯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张店区乡村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解读。通过张店区电视台的《政风行风热线》回访栏目回应社会热切关注点,对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手续办理、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回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淄博市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及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优化,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18年,我局行政许可科共办理并公开了170个施工许可证、43项建设工程报建信息登记,于网络公布了14个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接待询问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记者、群众共计22人次,我局主动公开工程项目计划、进展、完成情况类信息15条。

(三)推进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公开

区质安站和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办公室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向大众宣传建筑法、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知识,及时公开建筑工地生产、安全、扬尘治理、噪音防治、隐患整改、对违章工程处理结果、企业通报等方面信息。着重做好全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共上报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12条。

(四)推进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

区建管处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和诚信考核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交易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共公开招投标公告34条,中标公示34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5、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统计信息;6、招投标信息;7、局公告、公示;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159条,由政府网站进行公开147条,其他途径公开12条。另外,我局在各类媒体上共发布各类信息新闻93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条,答复3条。其中,1条网上申请,2条信函申请。3条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完毕,同意公开答复2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条。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我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4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质安站、区建管处、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办公室、区代建中心)均设置单位信息员一名,各事业单位下属各科室均配备一名科室信息员。上述所有信息员统一接受我局组织宣传科组织的信息培训活动,及时将各科室的业务及活动编写为信息上报组织宣传科,经组织宣传科统一审核后向社会各界公开。

十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区住建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8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小区物业管理、交通拥堵停车难等方面,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和精准度仍需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二是进一步梳理机关各科室以及局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三是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公开准确,方便公众查询。同时,通过横幅、标语、广播、短信群发、微信等方式丰富信息公开的途径,扩大信息受众覆盖的范围,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张店区住建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14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住建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和规范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我局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领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组织宣传科,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制定了《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原则、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7年,张店区住建局积极解读、回应社会热切关注点及重大舆情。通过张店区电视台的《政风行风热线》回访栏目回应了2次社会热切关注点,对我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手续办理、农民工工资清欠等方面的问题进行回应。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淄博市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服务中心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优化,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17年,我局行政许可科共办理并公开了121个施工许可证、43项建设工程报建信息登记,于网络公布了7个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宣传科加强了全区重点工程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接待询问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记者、群众共计15人次,我局主动公开工程项目计划、进展、完成情况类信息12条。

    (三)推进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公开

    区质安站和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向大众宣传建筑法、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知识,及时公开建筑工地生产、安全、扬尘治理、噪音防治、隐患整改、对违章工程处理结果、企业通报等方面信息。着重做好全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共上报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13条。

    (四)推进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

    区建管处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和诚信考核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交易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科教培训、岗位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共公开招投标公告45条,中标公示45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5、规划计划、部门预决算、统计信息;6、招投标信息;7、局公告、公示;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共计71条,由政府网站进行公开39,其他途径公开32条。另外,我局在各类媒体上共发布各类信息新闻165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7年度发生2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已按要求回复。均为信函申请。2次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完毕,同意公开答复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诉讼1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组织宣传科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资格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内容的确定,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4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质安站、区建管处、区监察大队、区代建中心)均设置单位信息员一名,各事业单位下属各科室均配备一名科室信息员。上述所有信息员统一接受我局组织宣传科组织的信息培训活动,及时将各科室的业务及活动编写为信息上报组织宣传科,经组织宣传科统一审核后向社会各界公开。2017年,4个下属事业单位上报业务信息和新闻共计65条。另外各下属事业单位在日常办理业务时,要按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业务信息利用网络和公告栏等宣传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十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今年以来,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工作,积极推动“和谐张店”建设。全年完成人大建议29件,政协提案13件,满意率达到100%。

    十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界限有时还不是很明确;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格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和精准度仍需提升。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区住建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6

区住建局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领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组织宣传科,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制定了《张店区住建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原则、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张店区住建局积极解读、回应社会热切关注点及重大舆情。其中通过张店区电视台的《政风行风热线》回访栏目回应了2次社会热切关注点,分别是2016年惠民工程——张店区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程的具体做法和成效,2016年张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通过编发红头文件的形式回应张店区政府重大舆情1次,具体为《关于“区长市民面对面”节目中市民反映的金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遗属补助发放问题的回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淄博市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服务中心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优化,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2016年,我局服务中心共办理并公开了127个施工许可证、35个报建证,于网络公布了5个经营权证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宣传科加强了全区重点工程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接待询问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记者、群众共计18人次。我局工程科主动公开上报区重点工程业务类信息14条,上报区重点工程财政决算类信息5条。

(三)推进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公开

区质安站和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向大众宣传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知识,及时公开建筑工地生产、安全、扬尘治理、噪音防治、隐患整改、对违章工程处理结果、企业通报等方面信息。着重做好全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共上报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42条。

()推进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

区建管处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和诚信考核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交易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科教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岗位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共公开招投标公告21条,中标公示21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规划计划、统计信息;6、招投标信息7、局公告、公示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共计76条,由政府网站进行公开35,其他途径公开41条。依申请公开数5条,不予公开数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条。

另外,2016年我局在各类媒体上共发布各类信息新闻211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0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工作类168条,招投标类31条,重点工程财务类信息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5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已按要求回复并下发红头文件。其中收到当面申请2次,信函申请3次。5次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完毕,同意公开答复2件,不予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6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办公室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资格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内容的确定,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4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质安站、区建管处、区监察大队、区代建中心)均设置单位信息员一名,各事业单位下属各科室均配备一名科室信息员。上述所有信息员统一接受我局组织宣传科组织的信息培训活动,及时将各科室的业务及活动编写为信息上报组织宣传科,经组织宣传科统一审核后向社会各界公开。2016年,4个下属事业单位上报业务信息和新闻共计116条。另外各下属事业单位在日常办理业务时,要按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业务信息利用网络和公告栏等宣传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界限有时还不是很明确;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格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区住建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2-24

        区住建局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领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组织宣传科,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制定了《张店区住建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信息公开原则、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张店区住建局积极解读、回应社会热切关注点及重大舆情。其中通过张店区电视台的《政风行风热线》回访栏目回应了2次社会热切关注点,分别是2015年惠民工程——张店区背街小巷升级改造工程的具体做法和成效,2015年张店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展。通过编发红头文件的形式回应张店区政府重大舆情1次,具体为《关于“区长市民面对面”节目中市民反映的金宏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遗属补助发放问题的回复》。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淄博市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服务中心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优化,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目前,我局服务中心共办理并公开了50个施工许可证、18个报建证,于网络公布了5个经营权证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宣传科加强了全区重点工程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接待询问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记者、群众共计18人次。我局工程科主动公开上报区重点工程业务类信息14条,上报区重点工程财政决算类信息5条。
      (三)推进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公开
        区质安站和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向大众宣传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知识,及时公开建筑工地生产、安全、扬尘治理、噪音防治、隐患整改、对违章工程处理结果、企业通报等方面信息。着重做好全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共上报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42条。
       (四)推进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
        区建管处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和诚信考核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交易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科教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岗位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共公开招投标公告31条,中标公示29条。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规划计划、统计信息;6、招投标信息7、局公告、公示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共计76条,,由政府网站进行公开35,其他途径公开41条。依申请公开数7条,不予公开数1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条。
        另外,2015年我局在各类媒体上共发布各类信息新闻211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0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工作类168条,招投标类31条,重点工程财务类信息4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5年度发生7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已按要求回复并下发红头文件。其中收到当面申请4次,信函申请3次。7次申请全部按时办结完毕,同意公开答复5件,不予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5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办公室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资格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内容的确定,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3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质安站、区建管处、区监察大队)均设置单位信息员一名,各事业单位下属各科室均配备一名科室信息员。上述所有信息员统一接受我局组织宣传科组织的信息培训活动,及时将各科室的业务及活动编写为信息上报组织宣传科,经组织宣传科统一审核后向社会各界公开。2015年,3个下属事业单位上报业务信息和新闻共计116条。另外各下属事业单位在日常办理业务时,要按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业务信息利用网络和公告栏等宣传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的界限有时还不是很明确;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格式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 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区住建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5

 

区住建局201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领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组织宣传科,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制定了《张店区住建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信息公开原则、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淄博市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服务中心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优化,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截止2014年底,我局服务中心共办理并公开了40个施工许可证,于网络公布了5个经营权证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宣传科加强了全区重点工程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接待询问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记者、群众共计18人次。我局工程科主动公开上报区重点工程业务类信息14条,上报区重点工程财政决算类信息5条。

(三)推进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公开

区质安站和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向大众宣传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知识,及时公开建筑工地生产、安全、扬尘治理、噪音防治、隐患整改、对违章工程处理结果、企业通报等方面信息。着重做好全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共上报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42条。

(四)推进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

区建管处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和诚信考核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交易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科教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岗位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共公开招投标公告31条,中标公示29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规划计划、统计信息;6、招投标信息7、局公告、公示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共计45条全部统一由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依申请公开数1条,不予公开数1条。

另外,2014年我局在各类媒体上共发布各类信息新闻211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0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工作类168条,招投标类31条,重点工程财务类信息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4年度发生2起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已按要求回复并下发红头文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4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办公室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资格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内容的确定,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3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质安站、区建管处、区监察大队)均设置单位信息员一名,各事业单位下属各科室均配备一名科室信息员。上述所有信息员统一接受我局组织宣传科组织的信息培训活动,及时将各科室的业务及活动编写为信息上报组织宣传科,经组织宣传科统一审核后向社会各界公开。2014年,3个下属事业单位上报业务信息共计116条。另外各下属事业单位在日常办理业务时,要按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业务信息利用网络和公告栏等宣传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暂时还没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一五年一月十

附件2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填写)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1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

2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72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0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0

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丁焕龙

   

 联系方式:2183227            20151 10

张店区住建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31

        区住建局201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领域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3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组织宣传科,负责住建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事务。

制定了《张店区住建局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信息公开原则、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由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公开。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

  按照淄博市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服务中心公开行政审批项目目录,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机构的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执法依据,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的相关内容,编制并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和流程图。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优化,加强了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截止2013年底,我局服务中心共办理并公开了16个施工许可证,于网络公布了6个经营权证相关信息。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组织宣传科加强了全区重点工程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接待询问重点工程相关情况的记者、群众共计14人次。我局工程科主动公开上报区重点工程业务类信息16条,上报区重点工程财政决算类信息3条。

  (三)推进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公开

  区质安站和监察大队进一步加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力度,向大众宣传安全文明生产相关知识,及时公开建筑工地生产、安全、扬尘治理、噪音防治、隐患整改、对违章工程处理结果、企业通报等方面信息。着重做好全区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的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共上报建筑行业安全文明生产信息42条。

  (四)推进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

  区建管处加强建筑行业管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企业资质管理和诚信考核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交易管理、全区建筑行业科教培训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岗位技能鉴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我局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共公开招投标公告20条,中标公示19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规划计划、统计信息;6、招投标信息7、局公告、公示8、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2013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211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0条,规划计划类5条,业务工作类179条,招投标类20条,重点工程财务类信息4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了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和属性审核,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办公室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资格审查和依申请公开内容的确定,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我局3个下属事业单位(区质安站、区建管处、区监察大队)均设置单位信息员一名,各事业单位下属各科室均配备一名科室信息员。上述所有信息员统一接受我局组织宣传科组织的信息培训活动,及时将各科室的业务及活动编写为信息上报组织宣传科,经组织宣传科统一审核后向社会各界公开。2013年,3个下属事业单位上报业务信息共计126条。另外各下属事业单位在日常办理业务时,要按法律法规要求,将相关业务信息利用网络和公告栏等宣传方式向社会进行公开。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暂时还没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张店区住建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2

 

张店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住建局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事项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2012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101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3条,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98条,招投标26条,向张店年鉴报送稿件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暂时还没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区住建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30

       

张店区住建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区住建局201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事项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2011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3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1条,业务工作3条,招投标24条,向张店年鉴报送稿件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暂时还没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区住建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1-31

张店区住建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住建局201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事项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1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暂时还没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区住建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8

张店区住建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住建局200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事项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2008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0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暂时还没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张店区住建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1-31

张店区住建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区住建局200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的要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严格政府工作信息内容,统计时限,信息的公开做到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一、概述
   我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加强了以工程、重大事项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政务公开,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和困难,加强协调和衔接,确保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机构领导、内设机构及直属机构、联系方式;2.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 3.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4.业务工作; 5.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我局2009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暂时还没有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以及答复的实践;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

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住建局机关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各科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向实践工作成功有效的政府职能部门学习取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不断提高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