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98号建议《关于廉租房集体供暖的建议》的答复
刘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廉租房集体供暖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予以留作参考,现答复如下:
张店区直管公房大多数分散坐落在张店老城区内,房屋零散不集中,多数住宅楼是公房私房混合居住。最初是专门用来安排政府机关人员居住,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公房由安置旧城改造拆迁户和集资建房户租住。公房基本上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所建的多层住宅楼和平房,天然气、暖气设施配套不足。因公房坐落分散、公、私房产权混杂,安装意向不统一,达不到热力公司开户要求,政府也无能力投资改造。
为积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完善禁煤区管理,推进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或清洁能源供热全覆盖,我中心曾于2018年向张店区政府申请过暖气改造资金,暖气改造费用约为4656万元,至今未予通过。
感谢您对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