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61号《关于完善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建议的答复
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61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3-06-0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对区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第61号
《关于完善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建议的答复

 

敬鹏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完善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予以留作参考,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必要条件
       老旧小区安装充电桩可以给家庭有电动汽车的居民带来充电方便,不过安装充电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一是小区安装充电桩必须要有相对独立的场地;二是小区内要有充足的电力供应,以及安全可靠的电力环境;三是小区安装充电桩需要充分尊重全体居民意愿。
       二、老旧小区改造设计方案确定流程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严格落实“自下而上”项目生成机制,改造前,由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符合改造条件(国办发〔2020〕23号文件第二大项第一条明确改造对象范围)的老旧小区广泛征求居民改造意愿、梳理改造需求,改造设计方案通过两轮次全面入户、多轮次征求居民、自改委、街道等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多次协商论证后确定,并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再经住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联合审查同意后实施。
       三、近年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现状
       2020-2022年,全区共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3个,涉及科苑、和平、马尚、体育场、车站5个办事处,改造207栋楼,面积1375122.12平方米,惠及居民7701户。目前,只有通济花园小区建设安装了汽车充电桩60个。
       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安装汽车充电桩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居民以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噪音为由,不同意在各自楼前后建设安装充电桩。
       2. 居民不同意占用公共车位改建充电桩。
       3. 老旧小区电力负荷不足,安装汽车充电桩需居民自费进行电力改造,居民承担不起巨额改造费用。
       4. 居民对在小区内建设汽车充电桩的需求不强烈。
       如:凯瑞安园小区机动车保有量约1150辆,其中新能源汽车约15辆,在最初改造方案中设计有汽车充电桩,在征求居民意见时,居民持反对意见。小区周边区政务中心广场、理工大学西校区建设有面对社会的充电桩,居民需求不强烈。通济花园汽车数量1577辆,其中新能源161辆(包括油电混动99辆,纯电动62辆)虽然建设安装了充电桩,但利用率不高。
       (二)相关建议
       1. 对具备条件(空闲场地)的老旧小区,由街道社区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电力部门负责建设安装汽车充电桩并进行运营维护。
       2. 建议在公共停车场(道路)、公园等公共区域,由电力部门负责建设安装汽车充电桩并进行运营维护。
       感谢您对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8日

关于完善老旧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配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