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关于全面实施沣水镇域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建议的答复
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91号(城建类)
建议人: 高连国、王克传、谭红军、黄有京、仇传明等五位代表
主办单位: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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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1号(关于全面实施沣水镇域农村美丽乡村建设)建议原文.pdf

高连国、王克传、谭红军、黄有京、仇传明等五位代表:

首先感谢您们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沣水镇域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 实施沣水镇东部九村搬迁问题

沣水镇高东村、高西村、梁鲁村、张炳村、唐炳村、大高村、东高村、河庄村、四角方村9个村位于张店区沣水镇,湖南路以东,紧邻东部化工区和齐鲁工业园,现有人口9482人,户籍户数3745户,共占地26324.2亩,其中旧村占地3347.9亩。拟安置在沣水镇湖南路以西分别为,张一村、张二村、张三村、仇家村的旧村改造后腾空土地和昌国水泥搬迁腾空土地的5个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8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04.01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8.41万㎡,配套公共建筑面积15.6万平方米,项目预算总投资约39亿元。该项目计划分三期实施,第一期改造高东村、高西村、梁鲁村三村,共1201户,建设安置住房2141套,总建筑面积约33.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3.1万平方米,公建、车位、储藏室约10.06万平方米。以已列入2018年山东省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计划,目前正在进行代建商招商工作。

二、美丽乡村建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村社会文明和谐。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张店区2018年制定了《张店区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实施方案》、《张店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镇、办也成立了乡村生态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农村生态振兴建设主要工作。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制定了推动乡村振兴建设和发展的具体措施。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9月16日

 

高连国、王克传、谭红军、黄有京、仇传明等五位代表:首先感谢您们对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全面实施沣水镇域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一、 实施沣水镇东部九村搬迁问题沣水镇高东村、高西村、梁鲁村、张炳村、唐炳村、大高村、东高村、河庄村、四角方村9个村位于张店区沣水镇,湖南路以东,紧邻东部化工区和齐鲁工业园,现有人口9482人,户籍户数3745户,共占地263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