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张店区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27D/2020-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21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店区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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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住建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围绕我区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2019年,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职责分工,形成了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制定《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三)加大公开力度,提升服务水平。2019年,张店区住建局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主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政府信息183条,其中机构设置类3条,政策法规类10条,建议提案类45条,政府会议类6条,项目建设类13条,信用类信息37条,工作动态类及其他类信息69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条,全部按时办结完毕,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6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交通拥堵停车难、智慧城市、供热取暖等方面,已办结建议提案18件,三年内承诺办结提案10件,近期不能办理正在努力推进建议提案1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增2

3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4

0

18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2

减132

19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7项

113162888.2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7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机制仍需继续完善和规范。二是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全面性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重点城建项目、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等信息的公开,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平台,主动借助微信、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更为广泛宣传城建工作。

    四是继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质量,把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的信息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因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张店区住建局所有行政处罚职能划转至张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务公开报告中统计数据不包含代管单位张店区人民防空事业服务中心、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