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住建局执法职责、权限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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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27D/2021-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3-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机构名称 |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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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
1.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承担权限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相关工作; 3.负责全区供热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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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权限 |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等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工程相关违法行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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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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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程序 |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奖励:推荐、初审-研究、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执行表彰奖励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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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 情况 |
是否实施 委托执法 |
否 |
受委托执法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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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法 机构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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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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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执法 机构执法 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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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执法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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