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住建局2023年第二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执行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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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27D/2023-53781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1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确定事项及 目标任务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后续举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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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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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切实发挥人才公寓“筑巢引凤”作用,建设高品质人才公寓 600 套以上,努力打造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 |
区住建局 |
区住房保障中心 |
1、定期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2、可通过2180047电话向局办公室反映发现的问题与意见建议。 |
待项目确定后,及时与项目方签订正式协议,并督促项目施工进度。 |
2 |
滚动实施“起底式”城市更新改造,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博物馆、人民公园、科苑等 3个试点片区更新改造,实施体育场、科苑等7个片区 35个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曹营村、西吕村、小西湖片区等 3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努力实现留存城市记忆、织密交通体系、优化教育布局、完善功能配套、融入公园城市、蝶变居住环境、产业创新升级七个方面的明显提升。 |
区住建局 |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科苑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公园 街道办事处、区城开公司、房镇镇政府、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齐嬴公司、城开公司。 |
1、定期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2、可通过2180047电话向局办公室反映发现的问题与意见建议。 |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1.按照区城市更新改造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优化施工方案,加强工程调度督导,保障工程质量。 2.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的成效,提升居民幸福感。 棚户区改造方面:依托相关工作专班,按照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列入棚改计划的项目做好详细调查摸底,提前策划招商推介,制定安置补偿方案,稳妥有序推动项目顺利进展。积极争取中央、省奖补资金,争取棚改专项债发行额度,同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
3 |
完成 16.3 公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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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期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2、可通过2180047电话向局办公室反映发现的问题与意见建议。 |
合理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单位按照计划有序组织施工,最大限度减小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4 |
及时发放廉租房货币补贴。 |
区住建局 |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和平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科苑街道办事处 |
提高服务水平,严把审核关,加快审批时限,加大宣传力度,使租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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