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张店区住建局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执行措施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27D/2023-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4-07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店区住建局2023年第一季度《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事项执行措施

发布日期: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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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确定事项及

目标任务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后续举措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切实发挥人才公寓“筑巢引凤”作用,建设高品质人才公寓 600 套以上,努力打造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战略支点。

区住建局

区住房保障中心

1、定期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2、可通过2180047电话向局办公室反映发现的问题与意见建议。

根据人才住房需求对房源信息进行筛选。

2

滚动实施“起底式”城市更新改造,坚持“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有序推进博物馆、人民公园、科苑等 3个试点片区更新改造,实施体育场、科苑等7个片区 35个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曹营村、西吕村、小西湖片区等 3个片区棚户区改造,努力实现留存城市记忆、织密交通体系、优化教育布局、完善功能配套、融入公园城市、蝶变居住环境、产业创新升级七个方面的明显提升。

区住建局

区住建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科苑街道办事处、和平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公园

街道办事处、区城开公司、房镇镇政府、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齐嬴公司、城开公司。

1、定期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2、可通过2180047电话向局办公室反映发现的问题与意见建议。

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协调区城开公司加快项目施工清单编制及控制价评审工作,推动项目监理、施工招标。

棚户区改造方面:依托相关工作专班,按照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列入棚改计划的项目做好详细调查摸底,提前策划招商推介,制定安置补偿方案,稳妥有序推动项目顺利进展。积极争取中央、省奖补资金,争取棚改专项债发行额度,同时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3

完成 16.3 公里雨污合流制管网改造,着力补齐城市功能短板。

区住建局

 

1、定期通过张店区政府门户网站等向全社会公开有关工作进度,接受社会监督。

2、可通过2180047电话向局办公室反映发现的问题与意见建议。

积极推进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财政评审工作,组织施工、监理单位招标工作。

4

及时发放廉租房货币补贴。

区住建局

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张店分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和平街道办事处、体育场街道办事处、科苑街道办事处

严格按照文件把好审核关,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