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张店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27D/2023-536223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7-05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店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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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反馈问题

张店区北焦宋村有24户老房子采用电暖,电暖设备功率在2000-2400瓦,耗电较高,有些住户冬天不舍得开,个别老年人有烧煤取暖情况,供热效果不好。

二、整改目标

确保电代煤用户正常取暖

三、整改措施

(一)加大清洁取暖政策宣传力度,进村入户广泛宣传电代煤政策,让用户知道电费按比例补贴先用后补、用的越多补贴越多(上限1200元),解决不舍得用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用户采用电代煤取暖的积极性。

(二)强化设备使用指导,通过入户宣传讲解、发放使用明白纸等方式让用户了解电采暖设备的特性、峰谷电价政策,指导电代煤用户正确合理使用电采暖设备。

(三)相关镇(街道)、村居对本辖区内所有电代煤用户进行全面摸排,积极引导用户对老旧房屋残破门窗进行修缮以及采取加装保温门帘、窗帘等措施提高房屋保温性能,减少热量损失,提升取暖效果,杜绝散煤复燃。

(四)落实专项政策,对全年用电量为零的电代煤用户,不再发放电代煤用户用气补贴(生活用液化石油气补贴),在政策层面做到“既疏又堵”。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张店区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三十三)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细致摸排,找准问题症结。为了掌握电代煤用户不舍得开、供热效果不好的真正原因,制发了《电代煤用户使用情况摸排表》,对湖田街道办事处524户电代煤居民用户、2户公福用户电采暖设备型号、使用情况及房屋门窗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细致摸排。根据摸排情况,印发了《关于推动电代煤用户实施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张清取建发〔20218),本着为居民办实事的原则,由街道、村居组织电代煤用户申请办理峰谷分时电价,节约电代煤运行费用,有效解决了用户“不舍得开”的问题。

(二)疏堵结合,加大政策宣传。一是重新印制电代煤用户补贴政策明白纸600份,组织街道、村居发放到电代煤用户,做到了湖田街道办事处电代煤用户全覆盖,通过经济、环保、安全三个方面的比对,宣传电代煤政策的优势。二是制定并严格落实“不用不补”的政策,对长期无人居住、常年用电量为零的电代煤用户,生活用气补贴不予发放,在政策层面做到了“既疏又堵”。

(三)进村入户,强化使用指导。组织电采暖设备厂家,深入北焦宋村进村入户进行宣讲指导,通过面对面讲解,手把手示范,使电代煤用户更加清晰的了解设备到底怎么用才好,怎么用才能节约取暖费用,让电代煤用户真正了解电采暖设备的特性,正确科学合理使用,提高电采暖设备的使用效率。

(四)固门加帘,提升取暖效果。针对部分电代煤用户经济条件差、房屋老旧、个别用户门窗残破等问题,我区对部分电代煤用户残破门窗进行了加固密封,对部分用户加装了棉门帘,有效提升了取暖效果,确保电代煤用户安全温暖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