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店区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字〔2020〕30号)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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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27D/2020-510468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8-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进一步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张政办字〔2020〕30号)政策解读
一、《方案》印发背景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能够切实改善居民的居住生活条件,对于提升城市品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方案》的依据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棚户区老旧小区和旧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2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第一,明确改造范围
方案对棚改范围进行了明确,棚户区改造范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房、城中村、城边村、采煤塌陷区。其中,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年限长、房屋质量差、安全隐患多、功能不完善、设施不健全的区域。城市危(旧)房的使用年限原则上以30年以上的房屋为主,城中村、城边村房屋以20年以上的为主。
第二、明确改造原则
方案对棚改项目改造原则进行了明确,棚户区改造工作应该按照整体策划,统筹推进;先急后缓,分期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注重质量,完善配套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分批分期实施。
第三、明确目标任务
方案对未来3年(2020年-222年)棚改任务进行了明确,力争用3年时间,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4个、13161户,改造建筑面积128.34万平方米。
第四、明确实施思路
方案对棚改项目实施思路进行了明确,主要从年度计划制定、项目选址、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审批、政策宣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五、明确支持政策
方案对棚改项目享受的支持政策进行了明确,主要从资金支持、土地保障、税费减免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第六、明确组织保障措施
方案对棚改项目的组织实施机构及其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主要从领导机构、工作责任、监管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
五、解读人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