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27D/2021-51803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9-06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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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依据

抽查对象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抽查比例和频次

备注

1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房地产开发企业

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开展商品房预售活动;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开展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是否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是否存在违反规划进行建设;是否存在漏建相应公共设施、车库等检查工作。

 

现场检查

7-11月份,抽查比例10%。

 

2

对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淄博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

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

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是否备案且满足备案条件;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规范;房地产经纪业务承接、经营场所公示内容、经纪服务合同、房源信息发布、客户交易资金划转,是否符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现场检查

7-11月份,抽查比例10%。

 

3

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

物业服务企业

是否按照相关法规、规章规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现场检查

 

8-11月份,抽查比例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