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十八届人民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的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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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27D/2023-534195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1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印发背景
为更好指导2023年张店区城市建设,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实施周期,落实项目责任单位,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多次商讨、论证。编制过程充分考虑要素保障,多次征求意见,深入研究论证,最终编制了《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
二、出台《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的依据
《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征询各城建相关单位意见,包括发改、教体、财政、交通、水利、卫健、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国资公司等部门单位。整个编制过程坚持城建惠民理念,在“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品质”的目标指引下,按照“保续建,保民生,保重点。实事求是,量入为出,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了本《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
三、出台《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的目的
《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的出台,对指导我区2023年城市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制定了建设计划,明确了责任单位,规范了流程,确保2023年城建项目顺利实施。
四、《2023年张店区城建重点项目计划》中的举措
第一,明确建设计划。2023年共实施54项重点工程,包含14项续建类项目和40项新建类项目,总投资445.2亿元,2023年计划投资109.8亿元。
第二、明确责任单位。2023年城建项目实施单位共有十一个,包括:区住建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淄博新区、区交通局、区城开公司、区齐荣公司、齐赢产投、区国资公司。
解读人: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闯 电话:0533-2180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