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会议解读:【第十七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马尚肉联厂宿舍棚改项目 地块土地出让价格情况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127D/2020-510206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25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会议解读:【第十七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马尚肉联厂宿舍棚改项目 地块土地出让价格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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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解读:【第十七届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马尚肉联厂宿舍棚改项目

地块土地出让价格情况

 

一、议题背景

马尚肉联厂宿舍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马尚大街13号院,和平路以北、阳光名筑小区以南、书香街以东、重庆路以西,涉及居民179户,占地13.76亩,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其中,货币安置70户,政府收购房源安置109户,已于2018年全部安置完毕。根据肉联厂宿舍棚户区改造安置服务项目合同,约定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容积率1.9)、建筑设计方案、施工图纸、采购文件、国家、部门、地方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进行项目建设,且乙方须以不低于人民币7513.14万元的价格参与本项目地块摘牌”, 但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于新建建筑应与相邻地块现状建筑协调的原则,规划部门提出该地块容积率不大于1.35因此该地块容积率无法达到安置服务合同约定条件,开发企业要求调整土地出让价格。

二、决策依据

张店区购买肉联厂宿舍棚户区改造安置服务合同

三、上会过程

20206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要求形成了《关于马尚肉联厂宿舍棚改项目地块土地出让价格情况的汇报》,68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议题向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提报。会议听取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汇报,经会议研究,鉴于马尚肉联厂宿舍棚改项目地块规划容积率不能达到原购买服务合同约定条件,原则同意区住建局与开发企业解除安置服务合同,区自然资源局进一步与市自然资源局确定地块容积率,对项目地块净地挂牌出让,土地挂牌价按市场价格执行。

四、 解读人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