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会议解读:【第十七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减免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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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27D/2020-None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1-0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会议解读:【第十七届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免缴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
一、议题背景
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淄博齐润实验小学综合楼、门卫1、门卫2及换热站工程位于张店区华光路以南,重庆路以西,林泽路以北,林家小区以东。该项目申请免缴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431.23万元。
二、决策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 14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中心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114号)
三、上会过程
2020年10月7日,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形成了《关于近期有关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免缴意见的汇报》,并征求了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的意见。10月30日,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此议题向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提报。经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淄博市房屋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免缴其项目城市基础设施综合配套费。
四、 解读人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王焕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