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申请家庭公示 (2024年第23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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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32275601/2024-54906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11-2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
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申请家庭公示
(2024年第23批)
根据《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淄政办发〔2020〕14号)及相关规定,现将我区2024年第23批共21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3日。如有异议,请向区住房保障中心反馈,反馈电话:2271106、2271109。公示期内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为申请人颁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
附: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公示信息表第23批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