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2-03-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下(直)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

  主要包括:由本市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房地产业发展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辅助以报纸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zhangdian.gov.cn/col/col7125/index.html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省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1、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张店区西一路113号

  邮政编码:255023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4432

  传    真:0533-2270223

  电子信箱:zdqfdcglj@zb.shandong.cn

  2、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

  办公地址:张店区西一路113号

  邮政编码:255023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184432

  传    真:0533-2270223

  电子信箱:zdqfdcglj@zb.shandong.cn

    网上申请平台地址:http://www.zibo.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35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533-2184432,传真:0533-2270223,电子邮箱:zdqfdcglj@zb.shandong.cn,办公地址:张店区西一路113号,邮政编码:255023,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张店区政务中心

  邮政编码:255022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2869836

  传真:0533-2869813

    电子邮箱:zdzwgk@zb.shandong.cn(此邮箱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行政复议:张店区人民政府(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8号张店区检察院6楼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00

    联系电话:0533-7658020

 

    行政诉讼:张店区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5024 

    联系电话:0533-2865258

 

张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11起,20221231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channel_c6139/)。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西一路113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1856,邮箱:zdqfg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围绕重点民生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49条。其中机构设置类1条,住房保障类46条,会议解读类1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主要申请内容为老旧小区改造、楼盘表备案相关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进行答复,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及时“融公开工作台”中的内容进行优化、维护、更新,确保平台正常运行。我中心无政务新媒体及其他网站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中心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时限,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运行;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政务公开培训会,提升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专栏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同步工作滞后,维护不到位;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对解读政策文件学习有待加强;三是发布信息量较少,2022年信息发布总量较2021年减少了22件。

我中心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积极督促改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对照自身职责,强化更新维护责任二是加大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夯实工作基础;三是加强平台内容建设,按照分工要求,积极调度各科室主动公开情况,丰富主动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中心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我中心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三)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各相关科室工作责任和时限要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人事科联系(地址:张店区西一路113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1856,邮箱:zdqfg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按照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重点民生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特别是在住房保障、物业领域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加。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政务信息共计71 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住房保障39条,安全生产5条,履职依据3条,建议提案3条,会议公开4条,财政信息2条,政策解读2条,规划计划2条,公共资源配置2条,优化服务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条。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中心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类别为自然人,内容主要涉及人才公寓建设计划,已按时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并予以公开,无收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心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优化完善政务公开服务目录,2021年新增设物业企业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物业企业的资质信息、服务信息、收费信息、履职信息等,拓宽了居民获取物业信息的便捷渠道。我中心无政务新媒体及其他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2021年重新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一把手牵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2、加强业务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制定了《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召开了一次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和一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信息主动公开不及时,信息同步工作滞后,缺乏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对解读政策文件学习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中心针对上述问题,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公开内容,强化更新维护责任,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围绕中心重点民生工作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特别是在住房保障领域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加。

(一)组织领导情况。适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分工,明确由一把手牵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各自负责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工作机制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年内按照要求完善并发布了《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机构职能》、《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领导信息》。

(三)平台建设情况。  

1、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全面提高相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2、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及时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开通电话、邮箱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写并发布了《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清晰度。针对我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重新修订并发布了《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始终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信息发布力度,积极扩大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公开水平。2020年,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1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征集类1条,住房保障类27条,安全生产类2条,履职依据类6条,建议提案类7条,会议公开类5条,财政信息类2条,政策解读类3条,工作动态类2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类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已办结建议提案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上还较薄弱,主动公开意识不够;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公开形式比较单一;在宣传利用好平台方面仍存在短板。二是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业务知识比较欠缺,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待培训提高。三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21年,我中心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围绕中心重点民生工作工作和公众关注关切,特别是在住房保障领域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信息公开数量稳步增加。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格局。适时调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职责分工,明确由一把手牵头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各自负责分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中心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政务网站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为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职责。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内部信息审核与报送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制度、审核制度、申请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定持续开展。制定《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1、开展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9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等条例和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和内容,全面提高有关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2、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详细目录,及时公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开通电话、邮箱等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编写了《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予以公布。

3、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清晰度。针对我中心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按照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已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了分类,对应该公开的政务信息分类及时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19年,主动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中的“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政府信息57条,其中法规公文类1条,政府会议类1条,规划计划类2条,建议提案类6条,安全生产类1条,住房保障类36条,政务动态类1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政务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务信息公开年报1条。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建议提案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已办结建议提案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建设上还较薄弱;公开内容不够充实;宣传力度不够大。二是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业务知识比较欠缺,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有待培训提高。三是公开的及时性、便民性还需要进一步提高。2020年,我中心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拓展信息公开范围,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5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8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一年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研究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措施,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协调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8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信息公开26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265条,其中部门动态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9%;通知公告2条, 占总体的比例为0.75%;机构领导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5%;区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8%;政策解读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8%;公示公告5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部门会议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5%;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8%;区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8%;“一次办好”事项清单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5%;人大代表建议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9%;政协委员提案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15%;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决定10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8.49%;征收公告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89%;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3%;保障性住房政策法规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51%;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9.62%;公租房配租政策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8%;公租房配租实施情况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5%;房地产市场政策及监管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2%;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8%;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8%。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负责重点领域里的“牵头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保障性住房进展、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示廉租补贴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重点对2018年以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共计59条进行了公示公开。

4、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在办理建议、提案过程中,责任单位(科室)提前与每位代表、委员见面沟通,了解建议、提案的详细情况及办理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2018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5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1件,均在要求时间内办理完毕,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满意率达到100%。

(二)平台建设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局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预决算公开等内容,将各类业务、民生实事相关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并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博房产信息网、张店手机报、智慧张店手机平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8年度未收到信息纸质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8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8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及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上述问题,我局将积极督促改进,加强工作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整体提升。2019区房管局将结合全区房管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公开内容,及时主动公开与企业、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同时,强化更新维护责任,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推动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房管局2018年度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一年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研究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措施,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协调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7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85条,其中机构领导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6%;年度工作计划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8%;财政预算、决算报告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3%;部门动态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59%;安居工程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重点领域保障性住房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05%;退出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6%;部门文件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8%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负责重点领域里的“牵头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保障性住房进展、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示廉租补贴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对2017年以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进行公开。2017年发布了:张店区金乔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张店区康居花苑限价商品房项目《资格证》集中受理的通知,张店区幸福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张店区2017年廉租房腾退房源及实物配租轮候名单公示,张店区关于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限时集中受理的公示,张店区关于退役士兵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报名结果的公示,张店区乾盛春林佳园剩余房源选房公示,张店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收储公租房退出公示,张店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计退出人员公示等共46条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开。

(二)平台建设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局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预决算公开等内容,将各类业务、民生实事相关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并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博房产信息网、淄博房产信息报、张店手机报、智慧张店手机平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7年度收到信息纸质公开申请2件,均已回复并得到申请人认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7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7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房管局2017年度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226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27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一年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研究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措施,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协调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6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3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3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6%;财政预算、决算报告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43%;部门动态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7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7.14%;分配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6%;。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我局负责重点领域里的“牵头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保障性住房进展、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示廉租补贴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2016年以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进行公开。2016年发布了:张店区房管局扎实做好2016年度廉租住房年度复核工作,张店区关于刘强等十三户廉租住房家庭审计清退出保障范围的公示、张店区申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申请家庭情况汇总表、张店区2016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2016年张店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及分配方案公示、张店区第十六批经适房资格公示、张店区举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排序仪式等共26条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开。
    (二)平台建设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局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预决算公开等内容,将各类业务、民生实事相关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并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博房产信息网、淄博房产信息报、张店手机报、智慧张店手机平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6年度收到信息纸质公开申请4件,均已回复并得到申请人认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6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6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6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区房管局2016年度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8-1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一年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有力推进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5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2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17条,其中内设机构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9%;规划计划1条,占总体的比例5.9%;业务工作2条,占总体的比例11.8%;部门动态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6%;安居工程1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8.8%;。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按照张政办发【2015】34号文件中第一大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的工作,我局负责牵头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开展如下: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对2015年以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进行公开。具体有:张店区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张店西地华府配建限价商品住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张店区乾盛椿林佳园经济适用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张店区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张店区举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仪式等19条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二)平台建设在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区房管局2015年度收到信息纸质公开申请4件,均已回复并得到申请人认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区房管局2015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区房管局2015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5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区房管局2015年度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6年1月27日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23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4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4
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去年以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有力推进我局2014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4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12条,其中内设机构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3%;规划计划1条,占总体的比例8.3%;业务工作3条,占总体的比例25%;部门动态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4%;安居工程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5%
;。
   
3
、重点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等方面的情况。公开了部门动态信息,如《张店区房管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等内容。公开了安居工程信息,如《张店区建达都市名苑(二期)经济适用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等内容。公开了其他信息,如张店区房管局概况、地址、公开电话、办事指南等内容。
   
(二)平台建设
   
在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4年度收到信息纸质公开申请3
件,均已回复并得到申请人认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4
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4
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
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5
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
、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
、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
、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房管局2014
年度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5312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共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11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宣传科联系(地址:张店区西一路113号,邮编:255000,电话:2150961)。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深入推进服务型房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上级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2013年,区房管局通过市房产信息平台、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群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了推进我局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切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毕庆山同志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为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我局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做到管理规范,职责明确,责任落实,有章可循,主动公开各种工作动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局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等内容,将制定首问责任制及各类业务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严格纪律,塑造公开、透明、廉洁的阳光窗口形象。完善各项相关制度,在业务工作办理中各科室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效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按照《条例》明确的公开重点,认真办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意见投诉。按时完成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按照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确定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我局负责牵头落实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开展如下:

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对2013年以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进行公开。具体有:《2013年张店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公开信息表》、《关于公布2013年淄博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的通知》、富康嘉苑(一期)、建达都市名苑(一期)和汇美.春江花月苑(三期)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及申购程序公示、摇号结果公示,张店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复核情况公示、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一期工程简介等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公开:在继续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收标准、补偿结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征收房屋调查结果、补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向补征收人公布工作,实行阳光征收。经梳理,具体有:张政办发[2012]74号文成立张店区房屋征收委员会,张编发[2012]6号文区拆迁办更名为区征收办,张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信息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淄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3年,没有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进行公开。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公开平台建设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9条,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业务公开信息28条。

(二)不断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政府网站:进一步完善了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房管信息资料,并通过张店新闻网、淄博房产信息网等其他不同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努力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2.新闻媒体:进一步强化了新闻媒体公开作用,通过张店电视台、淄博日报、淄博晚报、鲁中晨报等媒介及时公布我局各类重大信息,反映工作动态。

3.其他形式:我局还采取设置公开栏(屏)、印发公开资料、召集会议座谈等多种方式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而申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的行政诉讼。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各业务科室均能依法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对来自群众的建议或投诉(来电、来访)以及行风评议中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我局都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整改。我局还公布了监督投诉电话,随时接受各界监督。截至目前,还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推进情况

进一步推进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张店区房管局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落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对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具体要求。

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信息公开流程还不是很顺畅,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不是很准确;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信息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准确性。不断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同时,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保密意识。

3.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权威。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民众对房管信息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同时,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十一、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本年度我局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同时,充分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1月22日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29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2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去年以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有力推进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2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25条,其中机构概况2条,占总体比例的8%;机构领导6条,占总体的比例24%;内设机构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地方性法规规章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部门动态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安居工程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
        3、重点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职能,如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等方面的情况。公开了部门动态信息,如《张店区2011年30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内容。公开了安居工程信息,如《关于认真办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居民证明材料的通知》。公开了其他信息,如张店区房管局概况、地址、公开电话、办事指南等内容。
       
(二)平台建设
        在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2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2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2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3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房管局2011年度因平台建设因素影响,1-9月份未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从2011年10月开始,正式定期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2013年1月16日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10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1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1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去年以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有力推进我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1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25条,其中机构概况2条,占总体比例的8%;机构领导6条,占总体的比例24%;内设机构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地方性法规规章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部门动态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安居工程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

3、重点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职能,如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等方面的情况。公开了部门动态信息,如《张店区2011年30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内容。公开了安居工程信息,如《关于认真办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居民证明材料的通知》。公开了其他信息,如张店区房管局概况、地址、公开电话、办事指南等内容。

(二)平台建设

在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1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1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1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1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2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房管局2011年度因平台建设因素影响,1-9月份未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从2011年10月开始,正式定期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