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分配 常态化受理报名登记的公示
索引号: 123703034932275601/2024-54334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分配 常态化受理报名登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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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淄政办发〔202014号)、《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对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监督管理的十二条措施》。为使公共租赁住房腾退房源分配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常态化受理报名登记。

一、报名登记

1、持有张店区公租房《资格证》的保障家庭均可报名。登记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家庭人口数、户籍地、资格证有效期、配租项目、优先类型。登记报名所需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资格证、优先证明材料等。张店区3个公租房小区分别登记。

2、报名地点设在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302室或登记报名所需材料拍照、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zdqfdcgljzfbz@zb.shandong.cn进行报名。(注:邮箱报名需一次性将资料提供齐全,否则视为报名无效。住房保障中心应以邮箱回复告知报名成功,无回复信息的视为报名失败咨询电话:22711092271106

二、排序轮候原则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对申请保障家庭,按照《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综合计分排序办法》进行综合计分排序,按照优先原则分为类优先保障家庭、类户籍地保障家庭、类外区县户籍保障家庭,报名登记保障家庭每季度排序一次,类保障家庭分别排序,排序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公示无异议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纳入轮候保障家庭名单。按照轮候原则,本季度报名排序的保障家庭分别排在类保障家庭上季度轮候保障家庭末位。

三、选房原则

张店区公共租赁住房腾退的房源,优先安排类优先保障家庭选房,类优先保障家庭全部选完仍有剩余房源时,安排类户籍地保障家庭选房,类户籍地保障家庭全部选完仍有剩余房源时安排类外区县户籍保障家庭选房。《资格证》超出有效期的不得参与本次选房,重新取得《资格证》后,需到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登记,按轮候顺序排在下次选房家庭首位。

四、组织选房

发布腾退房源及选房安排通知,纳入选房名单的申请保障家庭按照排序结果依次选房。

 

张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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