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防汛应急预案
索引号: 123703034932275601/2021-521387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4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防汛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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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防汛应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参照《淄博市张店区防洪总体预案》意见,结合本单位防汛工作实际编制。

二、编制目的

制定本预案,就是在洪水来临时,能够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抢险救灾,能够有效制止次生灾害地发生、蔓延,尽可能将洪水带来的灾害降低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汛期平安,社会稳定。

三、编制要求

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进行编制,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订、完善,使预案更具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四、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防洪法》、层层抓好防汛责任制的落实,一旦发生险情,中心齐动员,统一指挥,统一调动,全力以赴投入抗洪,确保安全度汛。

五、防汛工作任务

负责全区直管公房除险排涝和低洼区引洪工作,承担直管公房院内排水工作,负责中心机关单位防洪排险工作,老旧危楼督促指导管理工作,督促全区物业企业做好防汛工作。

六、组织领导

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成立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科室负责人、各房管所所长为成员的中心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安全生产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兼任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防汛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中心主任对中心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七、分级及处置

(一)紧急状况(红色、一级)

状态:超标准洪水,严重内涝。1、全区普降大暴雨或特大暴雨,日降雨量达到150毫米以上;2、河道水位普遍上涨,主要河道的水位超警戒水位;3、中心城区多处出现严重灾情和防洪隐患;4、部分街道出现成片洪涝。

处置:中心机关、各房管所进入紧急状态,以抗洪抢险为中心开展工作,全面启动防汛预案并由主任负责中心的抗洪抢险工作;重要的抢险工作服从区防汛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一般性抢险工作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本职责区域内的汛情、灾情、水情情况和发展趋势。

(二)警戒状况A(橙色、二级)

状态:中、大洪水,中等内涝。1、预报中心城区及上游地区将降暴雨或大暴雨,中心城区实际降雨量超过80毫米;2、河道水位持续上涨,部分超过警戒水位,中心城区主干道出现部分积水,低洼区出现部分内涝;3、重要设施,如供水、供电交通、通讯等出现险情或灾情。

处置:中心机关、各房管所进入临战状态,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到防洪一线检查抗洪准备和洪涝灾害情况,组织本部门抗洪抢险工作;局机关应急分队、各房管所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组织人员到重点地段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做好低洼棚户、“干打垒”、易涝排洪不畅的院落居民和物资的转移准备,一旦发生灾情,立即实施转移;每2小时向区防汛办报告一次本职责区域内的汛情、灾情、水情情况和发展趋势。

(三)警戒状况B(橙色、二级)

状态:小洪水,一般内涝。1、预报中心城区及上游地区将降暴雨,实际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2、河道水位持续上涨,部分接近或超过警戒水位;3、城区出现局部内涝,部分河流、桥梁等重要目标出现险情。

处置:中心机关、各房管所进入警戒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各部门24小时值班,各应急抢险分队做好防汛准备,保证抢险救灾经费、抢险物资、车辆的落实到位;派出人员对直管公房和老旧危楼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对已出现的局部灾害和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中心防汛领导小组成员深入防洪重点部位检查、指导防洪工作,消除防洪隐患;每4小时向区防汛办报告一次本职责区域内的汛情、灾情、水情情况和发展趋势。

(四)预警值班(浅黄、三级)

状态:1、预报降大到暴雨,实际降雨量达到30毫米以上;2、河道水位迅速上涨;3、局部地区出现积水,个别地区有小洪涝。

处置:中心机关、各房管所工地进入预警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各部门24小时值班;组织人员对区内直管公房低洼棚户、易涝排洪不畅的院落等防汛重点地段,排除局部积水,及时消除防汛隐患,中心防汛办将情况报区防汛办,并将相关情况向分管区领导报告。

(五)正常值班(绿色、四级)

状态:1、预报降大到暴雨,实际降雨量达到30毫米以下;2、河道水位上涨缓慢,且未达到警戒水位。

处置:中心机关、各房管所保持正常值班,发生情况及时向中心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六)灾后处置

状态:1、降雨过程基本停止;2、河道水位开始下降;3、灾情、险情得到控制。

处置:1、中心带班领导组织灾情统计工作,将受灾情况2小时内上报区防汛办公室;配合卫生防疫、市容、民政部门做好直管公房的消毒、清扫、排涝、救济及公房维修、加固工作,疏通沟渠,排除内涝,迎接下次洪水的到来。

八、各部门职责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天气预报、雨情、汛情等信息的接收与传递;各类防汛物资的调运、储备、管理、补充;安排防汛值班,调配防汛车辆;受灾情况的统计与上报。

财务科:负责防汛经费的落实到位。

房管所:汛期内,在区住房保障中心的指导下,完善防汛预案,组织防汛抢险专业队伍进行有针对性的抢险技能演练,储备充足的抢险救援物资,对区内直管公房的防汛情况进行巡查,加强对重点防汛地段的监控,检查防汛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当灾情发生时,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做出响应并立即展开救援:

(一)局部地区轻度受灾的抢救措施

当大雨或暴雨造成低洼片区的直管公房室内进水,屋面塌陷,檩木断裂灾情时,按如下方式组织抢救:

1、由房管所组织抢险小组,第一时间到达受灾地点对住户进行疏散,转移住户物品,控制灾情。

2、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物资损失情况及时上报中心防汛办公室。

(二)部分地区发生中等强度灾情的抢救措施

当大雨或暴雨连降,造成直管公房垮塌,按如下方式组织抢救:

1、房管所抢险小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控制灾情发生,并及时向中心防汛领导小组报告。

2、领导小组同时调动其它抢险小组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并与当地公安部门取得联系维持治安,同时立即向区防汛办报告。

3、抢险结束后,要立即将受灾情况书面上报中心防汛办。

物业科:督促全区物业企业落实防汛物资,做好地下车库排水准备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天气预报、雨情、汛情的信息接收与传递

中心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汛期内要密切关注市气象台发布的暴雨、大暴雨等重要天气消息及洪水预测,做好信息接收并及时传递至各科室、房管所、各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做出响应,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

(二)抢险队伍

中心机关、各房管所成立自己的防汛抢险队伍,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技能演练,提高队伍的快速反映能力和实战能力,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三)防汛物资的储备

汛期内,房管所要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如水泥、沙、铁锨、铁丝、编织袋、发电机,抽水机、梯子、照明器材等,做到定点堆放,专人保管。并将物资清单报中心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附件:1、区住房保障中心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系表

2、区住房保障中心机关防汛抢险应急分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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