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关于制定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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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5-25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制定防汛防台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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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今年的防洪防汛工作,确保我中心遇重大汛情能够高效有序地做好防洪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早部署、争主动,确保中心广大干群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二、防洪防汛工作的主要任务

1、落实责任制。认真落实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防洪防汛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

2、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问题,科学合理地制定防洪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3、认真开展防洪防汛检查。在5月底各科室单位及中心所属各单位根据中心防汛通知要求,对防洪防汛除涝等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消除一切不利于度汛的隐患。

4、组建防洪防汛抢险队伍。一旦出现汛情,直接参与防洪防洪防汛救灾行动。

5、做好防洪防汛工作保障。投入一定资金,储备必要防洪防汛抢险物资,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三、主要职责

(一)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迅速接收与传达区防洪防汛部门和上级领导关于防洪防汛救灾的各项指令。

2、部署和指挥实施防洪防汛救灾行动。出现险情时直管公房、公租房、机关办公楼直接受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指挥。

3、掌握各单位防洪防汛工作基本情况,了解汛情并及时上报。

4、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二)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职责

1、接收和上报防洪防汛救灾情况。

2、直接参与防洪防汛救灾行动。

3、协调受灾民众安置、转运与接收。

4、执行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其他任务。

四、领导指挥及抢险救灾机构设置地点

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设在住房保障中心二楼机关办公室;防洪防汛抢险突击队成员在没有汛情时在各科室待命,出现紧急汛情时,听候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五、出现汛情后的应急措施

(一)普通汛情应急

1、加强与区防洪防汛部门沟通,加强汛情监测预报。

2、根据我中心地理位置,对干部职工提出防洪防汛要求,必要时有组织地进行疏散。

3、采取措施,保障整个系统的联络畅通。

4、对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依据区防洪防汛部门的汛情趋势判断意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防洪防汛宣传教育,平息谣传,稳定民心,保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重大汛情应急

1、在接区政府重大汛情应急公告后,防洪防汛救灾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位,防洪防汛救灾突击队快速集中,投入防洪防汛抢险工作。

2、组织力量做好对职工和直管公房、公租房内的民众疏散安置工作,采取有利措施,保障百姓的基本生活条件。

3、组织力量支援灾区应急抢险工作。

4、组织有关人员维护本单位秩序,加强重要部门安全保卫,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

5、深入灾区了解灾情、社情、民情,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六、几点要求

1、中心各单位、科室要正确认识防洪防汛工作重要性,坚持统一指挥,各负其责的原则,在区防洪防汛办、中心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可能出现的洪涝灾情面前,以大局为重,密切配合,互通信息,互相支援、团结协作,共同应对险情。

2、一旦出现汛情,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做好职工、民众疏散安置工作,采取有利措施,保障职工基本生活条件;组织有关人员维护本单位工作秩序,加强重要部门安全保卫,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做好宣传工作,平息谣传、误传,保持社会稳定。

3、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尤其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不空岗、不脱岗。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出现汛情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附件:1、住房保障中心防汛防台抢险突击队组成

2、住房保障中心防汛防台抢险突击队成员名单

3、住房保障中心抢险物资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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