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
第76号建议的答复
孙华、于磊、张敏、赵慧、崔春叶、刘其通、毕方强、歩宏福、石卫东、宓虹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政府层面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推进力度的议案》收悉,经研究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现执行政策为淄政办字〔2017〕157号文件《关于在淄博市主城区开展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为既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牵头部门,根据市有关法规和政策、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遵循“业主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积极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居民楼加装电梯。
三、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惠民政策。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能解决老年人及高楼层居民出行便利问题。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作为既有多层建筑加装电梯牵头部门,根据市有关法规和政策、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为加大电梯加装工作力度,方便居住高层的高龄老人以及行动不便的居民出行,切实提高居民居住品质和生活质量。后续针对电梯维保、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我中心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全力推进加梯民生工作。
感谢您对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