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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4932275601/2013-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29 发布机构: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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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2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2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去年以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部分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通过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塑造单位形象,有力推进我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2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2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25条,其中机构概况2条,占总体比例的8%;机构领导6条,占总体的比例24%;内设机构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地方性法规规章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部门动态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安居工程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
        3、重点公开内容。公开了机构职能,如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等方面的情况。公开了部门动态信息,如《张店区2011年30个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内容。公开了安居工程信息,如《关于认真办理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居民证明材料的通知》。公开了其他信息,如张店区房管局概况、地址、公开电话、办事指南等内容。
       
(二)平台建设
        在充分发挥网站平台作用的同时,还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和丰富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为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2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2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2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2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3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房管局2011年度因平台建设因素影响,1-9月份未发布政府公开信息,从2011年10月开始,正式定期发布政府公开信息。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