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4932275601/2018-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2-26 发布机构: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

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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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省、市、区有关要求,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公开办法》要求,由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7年,区房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了工作网络,健全了运行机制,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效果。一年来,区房管局主要通过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和新闻媒体、公告栏等形式,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广大公众提供了比较好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一)领导重视。区房管局为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根据工作实际将主要内容逐一分解到各相关科室和责任人。研究制定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项工作措施,完善了各项制度和协调机制,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二)机制健全。按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区政府、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行为,及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区房管局按要求编制、报送、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组织中层以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1、主动公开信息总数。2017年,区房管局主动政府公开信息8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信息公开分类。公开目录公开信息总数85条,其中机构领导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6%;年度工作计划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8%;财政预算、决算报告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3%;部门动态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59%;安居工程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重点领域保障性住房4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7.05%;退出信息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06%;部门文件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8%

3、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和公开情况。

我局负责重点领域里的“牵头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区保障性住房进展、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示廉租补贴信息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

重点对2017年以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进行公开。2017年发布了:张店区金乔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开摇号,张店区康居花苑限价商品房项目《资格证》集中受理的通知,张店区幸福家园公共租赁住房公示,张店区2017年廉租房腾退房源及实物配租轮候名单公示,张店区关于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限时集中受理的公示,张店区关于退役士兵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报名结果的公示,张店区乾盛春林佳园剩余房源选房公示,张店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收储公租房退出公示,张店区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审计退出人员公示等共46条信息进行了公示公开。

(二)平台建设

加大政务公开透明度,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及时更新我局的政务公开及办事指南、信息公开年报、预决算公开等内容,将各类业务、民生实事相关的办事权限、内容、程序、时限、单位职能、科室职责等进行公示。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指南,并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淄博房产信息网、淄博房产信息报、张店手机报、智慧张店手机平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区房管局2017年度收到信息纸质公开申请2件,均已回复并得到申请人认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区房管局2017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区房管局2017年度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机构人员情况:具体工作机构张店区房地产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1个。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区房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改进。2017年将从以下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1、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以此来规范内部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原则,界定了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规范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形式、地点,规定了公开时限和保存时间等。同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证。

2、增强信息公开及时性、全面性。对新产生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除新闻信息以外,加强对其他栏目的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3、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开相关信息,扩大受众面,并继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

4、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争取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上新台阶。

九、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区房管局2017年度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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