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在全区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3703034932275601/2020-5110672 文号: 张住保字〔2020〕56号
发文日期: 2020-11-25 发布机构: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有效性: 失效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在全区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 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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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开展冬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张住保字〔2020〕56

 

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单位、各物业企业:

  根据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冬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淄博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的《关于转发全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做好中心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心党委研究决定,即日起,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活动,在全中心范围内开展冬季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站在以人民为中心的角度,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有效防范事故为主要着力点,坚持企业自查与严格执法检査相结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聚焦重点、统筹兼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査,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企业。

  二、检查重点

  1、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设备设施和现场制度化。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冬季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物资。

  三、责任分工

  大检査期间,中心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査领导小组,并成立督查组,根据大检査要求,各分管领导对各分管的科室、企业督导全面落实情况,做到边检査边整改,截止2月上旬结束。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科室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淄博市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