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标题: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123703034932275601/2021-530617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3-02 发布机构: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张店区住房保障事务服务中心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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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职责,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努力形成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发展、以公开促服务的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房源和准入、退出等信息,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分配房源、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情况等信息。

  (二)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区财政局的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年度预决算公开。

  (三)推进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保存、备查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回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依申请公开。

  (四)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公开工作。密切关注涉及我中心工作方面舆情,及时作出回应。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制度,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完善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加强沟通协调。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并建立审查记录。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中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人事科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的工作重点,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做好宣传教育。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在政策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了解、知晓我中心政务公开内容和有关要求,扩大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知晓面,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的社会效益。

  (三)强化考评问责。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评。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积极参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重要信息不发布、重大政策不解读、热点回应不及时的,进行严肃批评、公开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