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23703034931890827/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1 发布机构: 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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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

如对本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宣传科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177;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862017)。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工作实效,保障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从数量与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11日至20211231日,我中心主动公开信息43条(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8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1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2条、会议公开6条、建议提案4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条、政策解读1条、回应关切4条、业务动态1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1年,我中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每条已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提升全中心互联网+政务公开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1年,我中心持续推进内容建设、深耕重点领域、注重互动回应等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

二是制定《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队伍建设。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保障日常工作发布信息的质量与数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健全领导机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科,具体负责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更新维护等日常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确保责任到人。2021年度,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在年内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分管领导同志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4次。

二是明确工作机制。为提高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按照《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制度》《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关于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园林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确定专职人员1人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及时准确发布等相关工作,提升部门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以及挂网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要保证涉密不上网、个人隐私不泄露以及不出现重大文字表述性错误。

三是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制定《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政务公开专项培训会2次,分别于79日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会;1216日举办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培训会,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推动互联网+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回应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的园林绿化问题。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全面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提高园林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依然不足;二是信息公开类型及内容覆盖不够全面,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信息关注、回应不够;三是政务公开工专项培训的内容及形式比较单一。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把握政策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区园林绿化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联系园林绿化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项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最新工作要求、专题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以及明确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周密安排

二是积极主动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和功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范围,提高更新速率,改进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网站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丰富政务公开专项培训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适应新常态、新思路,在不断提升园林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的同时,重视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吸收采纳情况。2021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7号建议),办理结果为:已解决采纳1件;政协委员会提案2件(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0号提案、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50号提案),办理结果为:已解决采纳2件。

2.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单位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