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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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31890827/2021-5124125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
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全面促进我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提升全中心“互联网+政务公开”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中心在政务公开网站中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69条。其中公开政策文件9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1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条、规划计划12条、会议公开6条、建议提案10条、财政信息3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3条、政策解读2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动态15条等。进一步畅通了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未收到通过受理电话、网络平台、来信等方式提出的相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做到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存档程序,畅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渠道。
(三)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张店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做好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征稿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每条已发布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并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投稿工作,截止2020年底,被淄博市人民政府网采用信息1条。
(四)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2020年我中心持续推进内容建设、深耕重点领域、注重互动回应等方面着手,按照《2020年上半年山东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关于印发<2020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建设工作,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一是根据融公开平台培训内容,进一步熟练掌握融公开平台的操作流程,例如主动公开目录梳理、主动公开内容维护、历史数据整理迁移等,保障规范政府互联网公开平台建设;二是制定《张店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关于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三是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保障日常工作发布信息的质量与数量。
(五)政府公共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科,具体负责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更新维护等日常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确保责任到人。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为提高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了《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制度》,确定一名专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信息收集、及时准确发布等相关工作,提升了部门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以及挂网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的同时也要保证涉密不上网、个人隐私不泄露以及不出现重大文字表述性错误。
三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提高服务效能,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积极回应关切人民群众关心的园林绿化问题。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监督、以公开促效能。着力提高园林工作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努力服务群众需要,全面推动我中心政务公开工作。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0年,我中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全部办结,并将答复结果以及《区园林绿化服务中心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全部公开至政务公开网站,保证办理工作质量,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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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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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3 |
+5 |
6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 |
+3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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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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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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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6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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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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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8 |
11929.8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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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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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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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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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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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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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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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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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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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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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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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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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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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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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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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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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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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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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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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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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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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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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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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工作推进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对一些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重点不够突出、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仍需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三是政务公开工专项培训较少。
下一步,我中心将做好以下几方面,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公开内容、注重实效。联系园林绿化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及时、全面、高质量的公开政务信息,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是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最新工作要求、专题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以及明确下一步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周密安排。
三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政务公开、条例、依申请公开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学习,从思想上重视,行动上及时,从数量与质量两方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