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MB2862640M/2025-5502483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0 发布机构: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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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等文件要求,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4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和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ylbzj/)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99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279502)。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医疗保障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全面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重点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医保政策知晓率,以高质量信息公开助力医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认真履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职能,积极推动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3条,公开类别包括政府文件、政策解读、机构职能、医保服务等。2024年,我局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明确依申请公开操作说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24年我局没有发生举报、投诉等情况的发生,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件。2024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由局综合科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审核工作,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经办人员进行提交操作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及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医保重点工作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发布,在工作开展中及时收集更新信息,确保平台信息发布时效性,同时及时依据要求开展平台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平台建设符合要求。

(五)监督保障

本年度积极通过咨询电话、12345热线等多种方式提供政策解答,重点回应群众关心的医保政策、医保平台业务办理流程、异地就医等热点问题,同时通过医保定点机构走访调研等方式征求群众对医保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凡事有着落、每件有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况,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对信息平台的知晓率还不够高,医保政策解读量需进一步提高,相关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全面,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大,解读形式较为单一。

我局完善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细化主动公开范围,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局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我局做了认真办理和落实,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常规工作按时公开,提高透明度和时效性。重点公开群众关心的事项,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真实性和保密性‌。

二是以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要途径,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单位基本情况、机构设置、领导信息等法定公开内容和财务预决算等基本信息。‌

三是开展专题会议2次,布置年度工作和总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张店分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