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7899/2025-5503874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24 发布机构: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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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和平路15;邮编:255020;联系电话:0533-2270801;电子邮箱:zdqa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丰富公开形式,健全公开制度,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提升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公开水平,以公开促透明、以透明促发展,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预警提示等方面信息。依托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解读、行政权力、政府开放日、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规划计划、会议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各类信息166条。其中机构概况1条、领导信息1条、通知公告18条、政策解读4条、会议公开28条,建议提案2条、规划计划1条、人事信息1条、资金信息3条。安全生产信息7条、应急管理信息7条。行政处罚结果公示10条及其他综合业务信息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管理制度。2024年全年累计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上年结转0件),全年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信息发布程序,落实三审制,明确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2024年度,未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区政府有关要求,全面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维护,并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通过爱张店政务号:张店应急政务,发布各类政策信息,实现政务公开信息随时可用。及时更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风险预警、回应关切等信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全力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并为社会公众提供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事故警示、政策法规解读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4年,我局按要求经常开展政务公开自查,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同时,加大新媒体建设方面投入力度,组织开展政务信息专题培训2次,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但是工作中仍存在不足,比如:一是部分信息中存在表述不当的问题。二是部分子栏目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更新不够及时。对此,我局加强了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创新了工作方式,拓宽了公开渠道,把信息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关注的问题上,切实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应急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我局紧紧围绕提案内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切实保障提案办结率100%,满意率为100%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务新媒体的运营,通过张店区融媒体中心,在“爱张店”APP设立爱张店政务号:张店应急政务,发布各类信息,了解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宣传报道工作动态等信息,通过创新途径和方式,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提升。二是继续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市应急局政务新媒体发布我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预警信息等各类信息及工作开展情况,并且通过设立举报电话,进行信息咨询、隐患举报和对我局的工作提建议等。

(四)《2024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4年应急局严格贯彻落实《2024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在办公室明确1名干部牵头负责的同时,局机关10个内设科室工作人员,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和审批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要求,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