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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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7899/2022-522138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
淄博市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hangdi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张店区和平路15号,邮编:255000,电话:2270801,邮箱:zdqajjadmin@zb.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规定,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工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政务公开质量。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张店区应急管理局全面推进、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进一步制定完善了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实了具体措施,明确工作人员,各科室负责人为政务公开的直接责任人,并开展了系列学习和培训活动;二是按照《条例》的规定和统一规范的格式,修编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认真进行了清理、分类。三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通过网站、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电视、报纸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保证了《条例》顺利实施。截至2021年底,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无重大信息安全责任事故,电子政务工作成绩显著。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年度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并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我局切实加强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把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年底,我局将对各科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从目前情况来看,今年各科室政府信息工作开展得比较好,主动公开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公开质量也进一步提高,没有发生因为信息公开问题被服务对象投诉的现象发生。对应公开的事项,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努力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的服务作用。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切实转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更新政务服务事项信息,并完善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四是建章立制。结合应急管理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形式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办理,并在全局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方式。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我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公开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的主动公开信息,依托政府网站,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另外我局还采用以下辅助性公开方式:通过撰写上报政务信息进行公开。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淄博市12345政务服务投诉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日常政务公开信息。
3.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1年我单位政务公开专门人员对领导干部和相关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不断增强相关人员专业技能,持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除设置一名专门人员外,由专门人员培训带动其他人员形成AB角管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围绕局中心工作,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灵活多样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上公开和局办公楼设置公示栏等多种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依托政府网站,以电子文档形式将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业务信息、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进行公开,并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事故情况、法律法规解读等方面的具体信息进行公开,让公众更好了解应急管理工作。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及时把国家新政策、新措施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提高工作的透明度。我局还设立政务信息公开受理电话和热线举报投诉平台,以便及时答复公众询问,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积极创新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使其成为展示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形象的窗口和政府与企业联系沟通的桥梁。建立各种新媒体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公众参与度。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制定落实措施,抓好工作部署,较好地完成了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继续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继续完善服务指南,明确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参考格式、办理流程,并在山东政务服务网公开,向社会公开承诺“一次办好”,接受社会监督。重点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建立起应急管理举报投诉服务平台,搭建起接受应急管理举报投诉,协调解决问题的应急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是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加强“三公经费”预算执行过程的管理,定期检查“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公开单位“三公经费”明细支出,做好相关解释说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三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调查处理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进展等信息,努力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时效。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我局继续深化政务平台建设,打造规范化、服务型机关。一是充分利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办事公开透明度,提高了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张店区应急管理局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为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接受群众监督,努力建设法治、服务、效能和廉洁机关。根据工作职能,建立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公开栏,将区应急管理局各项职能及办事程序、办结期限进行了公示和承诺,并设置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在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优质服务,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三是我局充分利用张店通讯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应急管理工作动态,信息公开促进了全区应急管理事业的开展。同时,我局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创新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信息向社会发布,发布的各类信息涵盖了部门职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服务事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及领导调研等各个方面,2021年全年未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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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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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11 |
+10 |
12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6 |
+12 |
26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13 |
+87 |
20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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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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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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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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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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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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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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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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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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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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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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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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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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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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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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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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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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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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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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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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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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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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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应急局在加强政策解读、夯实基础等方面不断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政策解读的决策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区应急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指导,补短板、抓落实,做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编制,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到位,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切实增强市民的满意度、获得感和安全感,更好服务城市生产安全和运行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及吸收采纳情况。2021年共承办政协委员会提案1件(淄博市张店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1号提案),人大代表建议0件,办理结果为:已列入计划拟解决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