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标题: 张店区应急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索引号: 11370303MB28697899/2022-5222392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张店区应急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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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张店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在上级政府的部署要求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安全生产中心工作,不断执法队伍建设,科学制定执法检查计划,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以执法监督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严格执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

制定年度、季度、月度执法检查计划,通过“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上报备案,依法开展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多项执法活动。

1、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专项行动和其他安全检查。

以涉氨制冷、涉爆粉尘、涉有限空间作业、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为检查重点,共检查重点企业234家次,排查隐患2790条,督促企业整改。通过专项安全检查,针对性的帮助重点企业排除事故隐患。

2、开展化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分类整治目录(2021-2022年)》,对7家危化品企业开展精准化安全风险排查。

依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标准(试行)》,组织全区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无危化品储存企业)开展评估诊断工作。

制定了《全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共检查企业52家次,查改隐患255条。

3、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安全费用提取和重点时间节点专项检查。

在重点时间节点组织全区集中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积极配合省、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异地交叉执法检查各类专项行动。

2021年,区应急局共执法检查企业614家次(包括镇办的执法检查),立案处罚94件。检查企业全部上传山东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所查处的隐患问题数量均已录入违法行为信息库,并将处罚企业予以公示。所有被处罚信息录入省安全生产信息平台后,由省厅统一推送至“信用山东”,纳入黑名单,并在“信用山东”官网公示。

二、落实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在全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杜绝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乱罚款、不透明等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相关业务科室有效履行职责。

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局制定了行政执法实施清单,包括执法项目、范围、法律依据、办结时限等,通过“山东省政务服务管理系统”进行公示。执法过程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执法案件终结后,案件信息录入应急管理部的“安全生产信息平台”,通过省应急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配备省应急厅配发的执法记录仪15台,对执法检查全过程录入视频。执法检查结束后,可通过“执法终端机”将执法视频上传至服务器备案备查。

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明确了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科室,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条款、自由裁量等内容进行审核。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及时更新“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内数据,同时完成执法证年审工作。目前局机关和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岗人员持证率100%。不断加大对镇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采取对镇办的执法业务、案卷评查、联合执法、指导执法、业务督导等形式进行培训,年内共开展执法业务指导、培训5次。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