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青州市永利珍珠岩厂“3•29”爆炸事故的通报切实加强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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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7899/2019-166493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4-0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区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青州市永利珍珠岩厂“3•29”爆炸事故的通报》(鲁安办明电【2019】15号)转发给你们,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区立即开展珍珠岩及类似产品生产企业和涉天然气、压力容器使用企业专项整治,深入贯彻落实工贸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行业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请各镇办于4月26日前,将《珍珠岩及类似产品生产企业,涉天然气、压力容器使用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统计表》(附件)书面盖公章报区安委会办公室。请区市场监管局于4月26日前,将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情况书面盖公章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力超;电话:22708168a强当前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1.doc
关于青州市永利珍珠岩厂3[1].29事故的通报.pdf
张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